|
||||
中新網海口5月31日電(記者付美斌)31日下午,海南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並表決通過《關於2011年海南省和省本級一般預算調整方案(草案)》(以下簡稱《方案》)。今年海南省獲准發行的29億元人民幣(下同)地方政府債券,其中33.3%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
海南省財政廳廳長徐唐先作《方案(草案)》說明時介紹,獲准發行的29億元地方政府債券,其中有3年期14.5億元,5年期14.5億元。結合海南省實情,此批債券主要用於保障性住房、病險水庫、污水管網、垃圾處理設施、教育醫療衛生等項目,並適當向中西部地區傾斜。
徐唐先說,按照項目結構劃分,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安排9.7億元,佔33.3%;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項目安排6.4億元,佔22.2%;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安排6.4億元,佔22%;節能減排和生態建設項目安排4億元,佔13.7%;農村、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安排2.5億元,佔8.8%。
《方案》明確,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主要用於中央投資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及其他難以吸引社會投資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各市縣、各項目單位要加強債券項目管理,確保債券資金不被擠佔、截留和挪用。同時,將債券項目同中央投資項目一樣,納入省政府重點督查範圍,建立月報制度,確保項目儘快保質保量完工。(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