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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的航空“碳管制”措施引發了全球性爭議。是促進減排之舉,還是變相收“買路錢”,並藉此擴大歐盟在碳排放市場上的優勢?
2008年7月,歐盟單方面立法,規定從2012年起,所有在歐盟機場起降的航空班機二氧化碳排放量免費額度按比例進行分配,其餘部分通過拍賣方式有償分配,即凡是飛往歐盟的飛機,徵收碳排放費用。這一舉措被稱爲航空“碳管制”。
具體的費用徵收方法是:以2004年至2006年三年全球航空公司飛往歐盟境內航班總量產生排放的平均值的97%作爲免費額度。這一免費額度被具體分配給全球各航空公司,從2012年起,航空公司排放超過有關額度的,就要到歐盟碳排放交易市場購買碳排放額度。如果額度用不完,亦可以出售。一噸碳排放配額出售價格10至30多歐元,這一價格隨着國際市場價格波動。
按照計劃,歐盟委員會將在今年9月確定分配給各家航空公司的碳排放配額,此舉涉及2000多家外國航空公司。
國際航空協會的測算是,歐盟此舉將使國際航空業每年增加成本34億歐元,而且逐年遞增。另據中國民航業內人士測算,中國民航業2012年一年將向歐盟支付約8億元人民幣,此費用將逐年遞增,到2020年將超過30億元人民幣。同樣的問題還出現在印度、巴西等許多發展中國家,因爲它們的飛機機隊也正在擴大,負擔越來越重。
許多發展中國家認爲,歐盟的舉措違反國際減排中“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沒有區別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減排責任。
即使是美國等歐盟以外的西方國家,也對歐盟此舉表示不滿,因爲它們飛往歐盟的航班,大部分航程不在歐盟,卻全程向歐盟交“買路錢”。
然而,這些被收的碳管制費用並沒有用於全球減排,而是以“減排”的名義補貼給了歐盟。難怪一些業內人士認爲,歐盟的航空“碳管制”,成爲了實質上的收“買路錢”,它單邊實施,違反國際法,更有違公平,有可能引發其他國家和企業的反制,這不利於全球航空業的發展,也難以達到促進全球有效減排的目的。
楊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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