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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5月13日電(記者阮煜琳)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農業部日前聯合下發《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要求力爭到2012年底把全國範圍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到每個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做到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全覆蓋。
《通知》指出,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是維護農民權益、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需要,是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觀需要,是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迫切需要。
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長朱留華13日在北京對記者表示,加快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意義重大,涉及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影響巨大而深遠。通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依法確認農民土地權利,強化農民特別是全社會的土地物權意識,有助於有效解決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在城鎮化、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中切實維護農民權益。
同時,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過程,是進一步查清宗地的權屬、面積、用途、空間位置,建立土地登記簿的過程,從而確認農民集體、農民與土地長期穩定的產權關係,可以進一步激發農民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的積極性。
朱留華表示,到2012年底,要把全國範圍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同時加快推進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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