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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鄭州5月13日電(賈真真)河南多家超市聯名請求發改委,要求不粘價格標籤的事件最近終於塵埃落定,心懷委屈的超市也獲得了期望的結果。13日,旗下超市曾參與聯名的河南某大型商業企業負責人王峯向記者表示,職業打假人繞過超市的反饋部門、直接投訴到政府職能部門的行爲,使各家超市各方面受影響,他呼籲能給超市的某些非人爲錯誤一個適當的改正空間。
王峯在接受採訪時說,職業打假人針對超市的某些非人爲性錯誤,往往繞過超市的反饋部門,直接投訴到政府職能部門,對此,各家超市心存質疑。“而對於某些法律法規在現實執行中難以變通、無具體細化標準的現狀,我們也表示疑惑,吃一塹,也難長一智,下次難免再犯。” “打假人繞過商家直接投訴 是否真正解決問題”王峯向記者表示,一般消費者在企業發現問題後,往往會第一時間向超市的投訴部門進行反映,超市也會盡力及時糾正自己的錯誤,對消費者作出適當賠償和補償。前段時間,河南職業打假人趙正軍的打假行爲,各大超市並不服氣,而且心存質疑,“他往往繞過超市的反饋部門,直接投訴到政府部門。我們不排斥行政投訴,但是這樣會縮小超市某些非人爲錯誤的改正空間,程序上也複雜很多。這樣是否真正爲了解決問題,真正有利於消費者,我們表示疑惑。”
之前趙正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自己如今就是一個靠打假養活家人的職業人士,與其他職業打假人相比,自己不再側重於買東西直接解決問題,而是側重於提出訴訟。據趙正軍粗略估計,其一年發起的訴訟在100~200件之間,一年的複議在300~400起之間。最多的一次,一個月他複議了省裏一個部門180起。
記者隨機採訪了幾位在超市購物的顧客,他們對於打假認識各不相同。鄭州市民張金梅表示,比如職業打假人,打假雖然不是完全出於公益目的,但是消費者也因此獲得了一定的益處。“商家若不是有錯誤,也不會被大家認揪住把柄,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打假有利於規範商家行爲,甚至有利於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
市民李偉華則表示,靠打假吃飯的職業打假人,其打假目的正在向牟利上靠攏,如果消費者的維權需要通過這樣的職業打假人來實現,那商家的投訴機構也就形同虛設了。 “某些法律法規無細化標準 怎麼改正錯誤”王峯向記者描述了其所在商場近期的一件被訴案例。職業打假人趙正軍目前就一年前該商場某次抽獎活動,向相關政府部門發起“關於河南省工商部門對此活動行政不作爲”的投訴。
王峯說,趙正軍投訴的依據是“關於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行爲的若干規定”中的第六條:經營者舉辦有獎銷售,應當向購買者明示其所設獎的種類、中獎概率、獎金。而據王峯解釋,由於超市進行的抽獎活動是顧客消費滿一定數額可換獎票抽獎,獎品和中獎人數能夠提前確定,而作爲分母的參與抽獎的消費者人數和消費總額卻無法提前預知,中獎率便無法提前推算。此法規在具體執行時根本無法實現。
王峯表示,目前,河南省工商部門已經責令其進行改正,但是,依照什麼標準去改正卻不得而知。“這讓我們很困惑,都說是吃一塹長一智,我們是吃了一塹也不知道如何長一智。下次再有類似事件,依然不知該按何種標準進行,如果因此就乾脆取消類似的抽獎活動,我們感覺也挺冤的,況且許多商場都在用這個模式進行抽獎。”
對此,法律人士李瑋律師說,根據行政訴訟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關於此事工商部門確實要承擔行政不作爲的法律責任。但是,工商部門在受到投訴後要責成企業對其行爲進行改正時,卻遭遇了相關法規的盲區。“這種情況下,只有通過工商行政部門完善相關的行政法律法規纔可以讓企業有一個執行標準,避免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而目前,許多商場都採取類似的抽獎模式,不能排除在法規完善前還會有類似投訴發生。”
趙正軍近期曾對媒體表示,今後會努力對“產品內在的東西”打假,如檢測食品的添加劑等是否超標。對於近年來趙正軍頻繁的打假和發起訴訟,王峯表示:“我們希望消費者通過合法合理的的途徑多向我們提意見,也歡迎大家多來企業發現和反映問題,我們也會盡力去配合改正,請給我們一個合理的改錯空間。”
對於而對於某些法律法規在現實執行中難以變通,無具體細化標準的現狀,王峯表示:“希望有關部門能給一個明確的回覆和執行標準,以便合理的抽獎活動能夠合法順利進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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