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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麗水5月11日電(邵燕飛)11日,浙江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銀泰集團房地產有限公司季文華等6被告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抽逃出資一案公開開庭審理。
據麗水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季文華、季林青、季勝軍、季永軍於2002年至2007年,先後成立了慶元縣銀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後改名爲麗水市銀泰房地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麗水市銀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遂昌分公司等公司。2003年至2008年,被告人隱瞞公司連年虧損真相,通過高價競買土地、媒體宣傳等方式,製造公司盈利假象,以開發房地產項目爲由,採取由個人出具借條,各公司擔保的形式,以15‰至25‰的月利率主要在麗水市蓮都區、遂昌、慶元、浙江省龍遊縣、湖南省株洲市等地向社會公衆進行非法集資。
經司法會計鑑定,除麗水蓮都“溫馨園”房地產項目外,被告人所經營的其餘房地產項目均爲虧損,被告人累計集資達543534.95萬元,至案發時尚有158377.31萬元集資款不能歸還。
季文華等被告人明知無償還能力,爲維持集資運轉,隱瞞公司連續虧損的真相,在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案發前還以月利率20‰至120‰的高息非法集資13065.7225萬元,至案發時尚有11178.4625萬元尚未歸還。
另外,上述各被告人爲使集資戶形成公司有開發潛質、有雄厚資金的虛假印象,經合謀,分別於2005年6月、2008年3月兩次藉資2000萬元、4700萬元用於注資,隨後進行抽逃。
2008年9月16日,季文華、季林青、季勝軍、季永軍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2008年11月24日,周望慧、尹溫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本案公訴機關麗水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季文華、季林青、季勝軍、季永軍、周望慧、尹溫和犯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抽逃出資罪,涉案金額逾55億元,涉案集資戶達15000餘戶。
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季文華、季林青、季勝軍、季永軍共同預謀,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虛構事實、虛假宣傳的方式,以高額利息爲誘餌,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巨大,造成嚴重損失,應當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周望慧幫助季文華等人進行非法集資,被告人尹溫和參與了“溫馨園”項目非法集資的決策與實施,應當以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6名被告人的行爲已構成抽逃出資罪。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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