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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杭州5月9日電(記者李飛雲)今天下午,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行該省電視電話會議,關於《浙江省嚴厲打擊餐飲服務環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實施方案》,宣告浙江將展開重手治理食品安全問題,食品安全監管人員面問責風暴。
浙江這次專項整治安排五個階段,其中排查整治督查階段爲2011年6月1日至9月30日,要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全面排查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對排查中掌握的存在較大隱患的重點區域、重點產品和重點單位,開展經常性和突擊性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和超效期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及使用含“瘦肉精”肉品等違法違規行爲。發現存在的問題,特別是行業內長期存在的所謂“潛規則”,要用重點整治。對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要在第一時間移送公安機關。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吳寧一在會上表示,“這次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和以往的專項整治整頓不同,使用了‘嚴厲打擊’字眼,這說明這次的專項工作是一場食品安全領域的‘嚴打’行動。”
在會上,吳寧一還對各地前來參加電視電話會議的人數特別給予關注,“有些地方只來兩三個,對於傳達本次會議信息,不是理想人數,一些分管領導沒到,請開會的同志一定要將會議情況傳達清楚。”
吳寧一還說,去年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了《關於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的通知》,通知在加大對製售假冒僞劣食品行爲懲治力度的同時,對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職務犯罪行爲也加大了懲處力度。
今年2月份刑法修正案第八稿第四十九條規定,在刑法第四百零八條後增加一條,作爲第四百零八條之一: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意味着食品安全監管人員迎接問責風暴的考驗更加直接。”吳寧一如此表述。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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