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傢俱業有可能是繼中藥後,又一個在歐盟市場受挫的行業。2013年3月3日生效的歐盟《原產國標籤法》已對中國傢俱出口企業產生了影響。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原產國標籤法》類似去年美國出臺的《雷斯法案》,旨在確保買家清楚地知道在歐洲銷售的進口商品原材料產地。該法要求,進口到歐盟市場的木製品必須獲得FSC“身份證”,即證明生產企業採購的木材產自合法開發的森林。
記者瞭解到,由於一些中國企業從俄羅斯、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所羅門羣島及巴布亞新幾內亞等國進口原木和木材產品,其中不少供應國都存在非法採伐問題,因此歐洲原木“身份證”要求可能會使一些傢俱企業與訂單失之交臂。
不少經營傢俱出口的業內人士表示,中國出口歐盟的傢俱數量佔中國全球傢俱出口量的1/3以上,這一規定的出臺將使30%左右的傢俱出口企業難以進入歐盟市場。也就是說,沒有“身份證”的木材生產的傢俱將不能出口到歐盟。
據介紹,使用“非法原木”的情況集中在中小企業身上,他們會遭受比較嚴重的影響。一位不願具名的企業負責人無奈地說,“我們只能放棄歐盟市場,轉銷東亞等地了。”這位負責人還對記者表示,作爲中小企業,其只能靠低廉的價格來吸引客戶眼球,若改爲採購歐美國家的所謂有“身份證”的原木,就是失去了競爭優勢,在市場難以立足。
“退一步說,即便採購了歐美國家的原木,企業也承受不起驗證的費用。認證一次費用要3萬至5萬元,之後每年都要認證一次。”該負責人如是說。(《國際金融報》記者郭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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