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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繼飲料“瘦身”風波之後,市場上越來越多商品的瘦身行爲讓市民費解、不滿。律師說,瘦身行爲會損害企業的社會評價,建議國家對企業的變相漲價進行立法。
在新街口某超市,一品牌夾心餅乾每包淨含量比原來縮水24克,一薯片在推出新產品後縮水8克。這種行爲讓市民不滿。
市民:我覺得(商家)不能這樣子,物價上漲我們都可以理解,但不能偷換概念。
爲了遏制物價,國家發改委曾經約談部分企業,提出暫緩漲價,但是,商品的“瘦身行爲”算不算變相漲價,是否侵犯了公衆的知情權?
南京長三角律師事務所陳議律師說,瘦身行爲肯定是一種漲價,而這種漲價行爲通過一種婉轉的方式告知了消費者,沒有侵犯消費者知情權。但企業的這種行爲不道德。通過商品瘦身,企業本身賺取的不僅僅是價格上的利潤,還有包裝成本降低和運輸成本降低所帶來的利潤。這些利潤對企業有利,但這種漲價方式會致使企業的社會評價降低。同時,陳議律師說,國家應當考慮把這種行爲列爲價格欺詐。(江蘇臺記者孫西嬌丁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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