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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多方質疑的深圳“大贏家”從表面上看依然光鮮亮麗,但華麗外表之下卻怎麼都掩飾不了它過去的圈錢江湖
就在本刊對深圳市大贏家網絡有限公司(下稱“大贏家”)涉嫌“借銷售炒股軟件之名,瘋狂斂取鉅額資金”進行報道後不久(詳見本刊2011年第04期《深圳大贏家的炒股江湖》), 《法人》記者於4月8日接到了來自廣東江門的最新投訴:又有人被大贏家騙了。這意味着大贏家不僅未“金盆洗手、改邪歸正”,反而有愈演愈烈的架勢:看你能奈我何? 自發維權路漫漫“我們唯一要做的是不斷蒐集證據以應對相關職能部門的懈怠與不作爲,直到大贏家受到法律的懲處,不再禍害人爲止!”在廣州上班的楊先生,也是受害者之一,個性耿直的他,自建網站,揭露大贏家的圈錢騙局。從此,越來越多的受害人找到他,在帶領大家集體維權一年多的時間裏,他幾乎每天都要整理各種投訴材料,還要同時對付大贏家的騷擾,並找機會尋求媒體的幫助,一段時間以來,這幾乎成了他生活的全部。
繁重的整理工作,讓本來身強力壯的楊先生直喊累,可那是身體累,最讓他接受不了是在一個市場法治相對規範的金融資本市場中,卻有一個篤信叢林法則,輕視法律、規則的異類存在。
一方面,他每天要面對着上百號的受害人,眼睜睜地看他們愁眉苦臉、妻離子散;而另一方面,大贏家卻越做越大,越來越囂張,面對受害人時,該公司聲稱“不怕發帖”,“不怕媒體”,“不怕投訴”——“能用錢辦到的事情都是小事。”
不過,大贏家顯然很心虛,在媒體的監督下,他們把絕大多數受害者買軟件的錢退還給當事人。
“我們向大贏家僅僅要回了自己買軟件的錢,因受其蠱惑買股票造成的鉅虧誰來買單,雖然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但這種虧法我們心有不甘。”說到這裏,楊先生的語速緩了下來。
於是,楊先生分別投書到深圳市證監局、廣東省證監局甚至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但每次都是滿懷希望地等待,再等待,直到極度失望。
他不知道維權之路何時是一個盡頭,更不知這種煎熬的日子什麼時候才能結束。 江湖之術“套中套”騙局人們在感嘆維權難的同時,有時也難免回顧各自上當受騙的經過,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法術”讓這些平日裏還算精明的人們一步步走進圈套的呢?
來自安徽的謝芳華(化名)的表述頗具代表性,她向《法人》記者述說了其受騙過程。
2009年股市行情整體低迷,謝芳華買的股票多被套。苦悶之間,她通過網絡無意中搜索到了大贏家。
不得不說,大贏家的網站做得有板有眼,視頻分析、專家解讀,各種研究報告十分齊備。飽受熊市折磨的謝芳華一下子來了興趣,馬上在大贏家財富網“免費薦個股”一欄留下了自己的手機號碼。
謝的噩夢由此開始。
2009年6月,深圳“大贏家”其中一個代理公司,南京龍諾科技有限公司一自稱“小張”的業務員打來電話,簡單詢問了謝芳華持股情況。興致一來,他還順便將大贏家的實力叫賣了一遍。神奇的是,每次小張在電話裏提供參考的股票還真的就“噌噌”往上漲。
看到股價漲勢,謝有些動心了。“一週保證盈利最少30%。”——小張表示可讓知名的股票分析專家陳操老師帶炒,進“專案組”。小張還告訴謝,公司是以“軟件+服務”的方式與客戶合作,電話通知買賣點。
抱着試試看的心態,當年的6月30日,謝便直接通過郵局匯了2000元,帳戶是深圳市海贏融金科技有限公司,此帳戶在大贏家財富網公開發布。另外她又去南京分公司當面交了9000元現金,得到大贏家兩套軟件。而按小張的說法,謝則進入“專案組”,由專家通知買賣點。
“既是通知買賣,那還要軟件幹什麼?”謝芳華有些糊塗了。
“軟件只是形式,證監會不允許他們帶客炒股並承諾收益的,顧客出錢買軟件只是一個幌子而已,目的是要逃避證監部門的監管。”小張坦言。
“交款後一簽字,軟件銷售合同即刻生效。白紙黑字寫明軟件銷售行爲,薦股一事隻字未提,對大贏家來說,一旦追究起法律責任,就是免死金牌——它就只是個銷售軟件的公司,其他的與他無關,大贏家早就想好了後路。”有證券業內人士分析。
擺在謝芳華面前的只有一條路:跟着大贏家往前衝,而在前方,一個大陷阱在等着她!
很快,“大贏家”公司的“劉助理”來電話,讓她買專案股票“大冶特鋼”(000708)。謝馬上照做。只是一陣搗騰後發現還不如自己原來賺得多,她有些懊悔。
7月底,一個自稱是“王浩”的公司經理回訪謝芳華。
謝芳華把自己的事情告訴了王浩。
王浩聽後,判斷“這些人根本沒有做專案股票”,還氣憤地說,“怎能這樣損害公司信譽?”王讓謝芳華聯繫南京公司的老總薛某,把情況向薛總說明,王還強調說公司是薛總一手建起來的,只要屬實,他一定會嚴肅處理。
果然,薜總聽了謝反映情況後十分生氣。次日,他打電話來告知謝,已對相關的人進行了處理。
“看來我們有緣,你以後就跟我做股票吧。”薜這樣告訴謝。薜還說他手上都是資金上千萬的機構,從不和散戶打交道。作爲公司補償,免了謝128╋000元進門費。但她必須購買公司的高級軟件,並且承諾:買賣股票要聽指揮,要保密,幫他們宣傳……聽了這些言語,覺得心裏熱乎乎的。
同樣,進入“高端客戶”的前提也是買軟件。將36╋811元的銀行轉帳到名爲“許瑞娟”的公開帳戶——專供大贏家公司週末轉帳的公開對私帳戶,“大富翁”軟件裝好後,謝芳華也終於順利成爲大贏家公司的高端客戶。
而後,薛便以“國家祕密拉擡幾十支股票”爲由,讓謝分別交了兩次5萬元錢,共計10萬元整。而後一次,謝還按照薛的提議,最終以愛人顧國良的名義簽訂軟件的合同。
接下來的三個月裏,薛推薦了兩、三支短線股票,讓謝賺了點小錢。可好景不長,其後薛通知的600009,從買入價19.4元一路急跌到13元,每股賠了6元多。
謝芳華馬上聯繫薛,然而,得到的迴應不是推諉,就是直接“無人接聽”。
等待與僵持中,手上的股票一路狂跌,正當謝芳華無計可施時,8月底,謝接到大贏家客服隨訪小許的電話。
“我對公司服務很不滿意,還是高端客戶呢,”謝芳華有些來氣,“說是兩個月的時間可以賺10%的,可到現在連本都回不來。”謝很惱火。
小許告訴謝,從公司資料上看,她不是高端客戶,只是買了套軟件而已、薛不是南京公司老總,只是該公司市場部的負責人……
聽到小許對自己的客戶資料如此瞭解,謝並無過多懷疑。
小許勸謝先動起來,爭取早點挽回損失,於是,他讓謝芳華聯繫大贏家總部操盤負責人鍾主任,讓鍾幫忙,因爲他在深交所的面子大,有過傳奇經歷。
兩次溝通後,鍾便讓謝跟着炒,但前提是要把款打入指定賬戶。鐘錶示,看謝損失慘重,就讓她只交人民幣3萬元作爲建倉的風險押金即可,同時他附帶幾條紀律:要保密;不得隨意加、減倉;操作期間資金帳戶要被監控……
當日,謝把3萬元到打到鍾指定的公司祕密帳戶——名爲“吳平”的帳戶裏。
沒過幾天,鍾再打電話來說公司要打新股。股價約15元,上市價格約在40元左右。每人僅限購一萬股……
謝決意一搏!先後兩次,她把自己辛辛苦苦攢下的27萬元,打入“吳平”帳戶之中。
當新股網上開始配售時,謝芳華便給鍾和許打電話,電話不通。謝芳華立即跑到銀行,發現存入資金的銀行帳戶已空。 我最惡 客戶最傻有心之人,逐漸挖出了大贏家的今生與前世。
自2006年7月成立以來,大贏家通過“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成爲“深圳市政府認定並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和重點軟件企業”。2007到2009年三年間,它連續“獲得了深圳市政府高新企業科技研發投入資助”,重慶,北京,南京等地的代理加盟機構更使業務進一步擴大。
公司的投資顧問服務,則由吉林省北方萬盛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下稱“北方萬盛”)提供,業務資格許可證編號爲0047。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可查到,“北方萬盛”總經理爲周垂富,陳操擔任副總。而這個周垂富,正是大贏家現任董事長。
北方萬盛,本是一所具有合法牌照的投資諮詢機構,但2007年未取得證監部門的年檢,而在今年,也就是2011年,又因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被二度叫停。
而網絡上的周垂富則處處以一個股壇神手的形象示人,在百度上輸入其名,只見“大贏家周垂富”、“股博士周垂富”等火辣辣的字眼佈滿屏幕,以此具名的股評文章不計其數。
然而,《法人》記者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查到,周垂富不具備任何證券業務的執業資格,而陳操雖具有“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相關資質,但證書取得日期在2005年,而且在證書有效截止日期一欄寫着“已離職”。曾經的執業崗位是“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首華證券諮詢(深圳)有限公司”。
換而言之,大贏家並不具有證券諮詢的資質,它的業務範圍僅限於炒股軟件的銷售。然而它卻以“專家薦股,跟機構炒”等方法作爲香餌,讓受害者上鉤,購買其軟件產品。
“我們公司爲什麼可以發展得這麼好呢?我們打了個法律的擦邊球,以賣軟件的名義,帶着你們去炒股。”據受害人林先生提供的一段錄音材料,一位大贏家的員工這樣說道。
種種鐵證前,大贏家高管對業務員借薦股之名來銷售股票的行爲均供認不諱,但她多次向《法人》記者撇清,這只是業務員個人的行爲,並無公司的授意。她說,業務員的薪酬計算多采取“底薪+提成”,很難杜絕業務員在電話營銷時誇下海口的現象。
該高管還表示,爲了規範業務員的行爲,公司近年來已設立了“電話錄音採集中心”。通過抽樣採集業務員與客戶的電話錄音,一方面保留證據保護公司,一方面也藉此瞭解業務員的操作。但因爲存儲的原因,每個業務員的錄音只能錄很少一部分。採訪過程中,該高管未出示任何錄音材料。
“現在公司計劃上市,公司的管理都將規範化,近期已少出現客戶投訴,以後不會再出現此類事件。”這位高管保證。
但不久,便出現了本文開頭的那一幕:廣東江門人又被騙了!
受害者不斷地涌現,這不由讓大贏家受害者劉小英想起在該公司看到那難忘的一幕:十幾個業務員在齊聲喊:“我最惡,客戶最傻!” 證據確鑿遭遇法律空白與謝芳華有着相同遭遇的受害人,紛紛自我維權。
“你去告吧,我們不怕,大不了花點錢就沒事了。”在投訴人杭州老太王寶雲提供的一段錄音證據裏,大贏家方面的代表陳雲飛顯得有點挑釁。
而從近一年投訴維權的結果來看,似乎並不簡單理解成兩方對峙時的一句氣話。
在維權之初,深圳市證監局信訪辦,吉林證監局信訪辦,中國證監會稽查總隊,廣東省證監局信訪辦……一百多名投訴人分別將自己的投訴材料與證據分裝在信封裏,並在同一周內寄到案發所在地的相關主管部門,但大多數人投訴無門。
投訴無門的情況之下,無奈的受害人只能訴諸媒體。2010年7月29日,在深圳電視臺的曝光與見證下,受害者楊先生一行六人到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立了案,立案時涉嫌的罪名是“非法經營罪”。同時,通過媒體的協助,楊先生等人也順利將舉報材料遞交深圳市證監部門。
如今,案件情況究竟如何,《法人》雜誌記者特意向深圳市證監局和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瞭解最新情況。
“局裏關注大贏家已很長時間了,爲此也派人到公司暗訪,調查了很多,收集到了很多材料,也跟公安部門探討過這個問題。”深圳市證監局方面這樣表示。但證監局也向本刊記者表示,大贏家確實是有問題,但根據目前掌握的材料並不能定罪。 在去年,深圳證監局查處了一批沒有合法營業執照的證券公司,但大贏家並不在此列。“這種業務操作,相對來說,遊離在合法和非法之間,目前尚未找到規範此類行爲的有效措施。”深圳市證監局表示,“在金融信息服務領域,有很多是缺乏市場法則規範的,現在業內步入正規的企業有很多是從不規範到規範成長起來。” 《法人》文本刊記者馬麗※實習記者譚古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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