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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4月15日電中新網財經頻道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近期,我國一些新聞媒體在有關核輻射的報道中,經常使用“西弗”作爲電離輻射劑量當量的計量單位名稱。質檢總局計量司負責人表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有關規定,應使用希[沃特]等法定計量單位名稱。
質檢總局計量司負責人稱,《國務院關於在我國統一實行法定計量單位的命令》(1984年發佈)中規定:報刊、刊物、圖書、廣播、電視,從1986年起均要按規定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國際新聞使用非我國法定計量單位者,應以法定計量單位註明發表。我國新聞媒體在涉及電離輻射計量的新聞報道中,應統一使用希[沃特]等法定計量單位名稱。
在電離輻射防護中,“劑量當量”是反映電離輻射對生物組織危害程度的物理量。《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中規定:劑量當量的單位是焦耳每千克(J/kg),專用名稱爲希[沃特](Sievert),簡稱希,單位符號是Sv。1希[沃特](Sv)等於1000毫希[沃特](mSv),1毫希[沃特](mSv)等於1000微希[沃特](μ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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