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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伴隨着我國稅制改革的步伐,普通百姓對稅收的關注度越來越高,越來越多的普通百姓希望能夠做一個明明白白的納稅人。稅收的本質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我國現行稅制中有20多個稅種,對於普通百姓而言,理清自己的涉稅清單,對於瞭解自己的真實稅負,很重要也很必要。(新華網4月14日)
客觀地說,近年來,納稅人意識在不斷覺醒之中,只是沒有我們期待中那麼美好和順暢罷了。一個可以觀察到的現象是日益被納稅人感知到的稅收,也越來越刺激着中國納稅人權利的覺醒。不少公民“算計”納稅額度、關心政府稅收使用、要求稅款支出更多用於民生等。長期以來,我國納稅人權利保護問題受到忽視,在稅收立法和實踐中,納稅人都以納稅義務人的身份出現,而忽略其權利人的身份,在稅收的宣傳上,過度強調納稅是公民的義務,同時,以國家爲本位的思想佔據稅收徵收的整個過程,無視納稅人的權利。由於這種稅收理念的存在,使我國在稅收制度的設計上、稅法制定的程序上及稅務管理的制度上等都站在國家的角度,而忽視納稅人的權利需求,納稅人僅負有納稅的義務,而談不上權利,徵稅機關是權利的主體,享有單方面的徵稅權利。
開徵何種稅,如何開徵,課徵以後如何使用等諸多問題無不要求體現公民的意志,反映納稅人的意見,只有真正確立納稅人的權利地位,才能做到這點———“明明白白納稅人”。
在筆者看來,“明明白白納稅人”要義在於尊重納稅人尊嚴和權利。
□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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