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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投訴:泰康保險收錢積極,被保人享受權利時卻推三阻四
紅網長沙4月9日訊(記者吳庠實習生李尚書)因業務員疏忽填錯了生日日期,使得網友謝先生1萬元的“生存金”遲遲不能領取,遂在紅網“消費維權”頻道(http://315.rednet.cn)發帖投訴。經紅網記者轉交,泰康人壽保險總公司獲悉此事後,立即派人調查並及時爲投保人發放了“生存金”。
據謝先生介紹,他是湖南省永州東安縣人,於2004年在泰康人壽保險東安縣業務部,購買了一份“世紀長安終身保險”。根據該項保險要求,投保人每年交保險金3700元,在連續交納5年後,被保人可在年滿60週歲時領取1萬元“生存金”。
“3月1日是我60歲生日,當我歡天喜地去領錢時,工作人員卻告知我的生日日期不對領不了。”後經查詢得知,原來是業務員當時在填寫保單時,將他的生日日期填寫錯了。謝先生先是在派出所開具了證明,後又按要求交納了420元手續費,將保單中的生日日期更改過來。
在辦完一系列手續後,謝先生多次前往泰康人壽保險東安縣業務部領取“生存金”,但工作人員每次均以“更改未完成”爲由拒絕發放。“派出所的證明開了,更改手續費也交了,都一個多月了怎麼還不能領取?”
紅網記者向謝先生覈實投訴情況後,立即與泰康人壽保險總公司取得了聯繫。經客服人員查詢客戶檔案,謝先生的生日日期已更正過來,符合領取1萬元“生存金”的要求。對此,其客服負責人承諾,將會立即聯繫東安縣業務部調查處理此事。
4月8日下午,泰康人壽保險東安縣業務部負責人致電記者,承認工作人員在處理此事存在疏忽,並說明已前往謝先生家中致歉。經謝先生反饋,他已於昨日領取1萬元“生存金”,對此處理結果表示非常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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