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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4月8日電(記者王永志)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盛來運今天在此間說,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統計局從2011年4月份起,對外公佈國內生產總值(GDP)、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四項統計指標的環比數據。
據悉,在不日舉行的國家統計局舉行的一季度經濟運行發佈會上,這些統計指標的環比數據將公諸於衆。
國家統計局官員說,與同比速度的對比基期是上年同期不同,環比速度是相鄰兩期對比的結果,可以較好地反映短期經濟變化,是國際上公認的進行短期經濟趨勢分析的有效工具。目前,大多數發達國家均對主要經濟指標開展環比統計,並進行季節調整。但長期以來,中國的大部分月度和季度統計指標只計算同比速度,沒有環比速度。
爲此,國家統計局從2009年初開始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環比統計的研究工作,成立兩個專門小組,積極與國內外有關機構開展合作研究。經過兩年的研究、論證,確定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季節調整方法,研製了國家統計局版季節調整軟件NBS-SA,選定了開展環比統計的主要指標,並在系統整理這些指標的當月或當季歷史數據的基礎上,2010年又進行了一年的內部試算,試算結果得到了有關部門、大專院校和科研機構專家的普遍認可。
據瞭解,環比數據一般需要進行季節調整,剔除季節因素的影響。此外,環比統計數據要經過多次修訂。通常情況下,環比統計數據的波動幅度大於同比統計數據的波動幅度。
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覈算司司長彭志龍和參與軟件設計的南開大學數量經濟所所長張曉峒等官員、專家認爲,環比數據的新推出,適應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新變化,將有助於人們瞭解經濟運行、波動和拐點,也是加強和完善統計體系,豐富經濟決策依據的重要舉措,是中國統計向國際化、現代化邁出的重要一步。
爲不斷提高環比統計數據質量,國家統計局今後將逐步建立分月、分季統計調查制度,並進一步完善季節調整模型和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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