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買一張會員卡就能以優惠的折扣享受同等質量的商品和服務,商家近年推出的各類預付費產品受到青睞。可掏錢時,很少有消費者會想到和商家簽個買賣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記者近日走訪消費市場發現,一些商家利用消費者購買會員卡時的疏忽,不簽訂有關合同以規避責任,或利用『霸王』條款給消費者下圈套。一旦遭遇糾紛,消費者只能啞巴吃黃連。
家住安順路的蔣小姐前往附近某品牌美發店時遭遇不快,她聽說文峰、永琪、金太子、王磊等12家美容美發行業企業及其直營店向社會承諾:辦理會員卡時,會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並使用一份全市性的預付費消費卡買賣示范合同,可提出辦卡時,店員對合同只字未提。
記者致電文峰和永琪下屬的數家直營店,詢問是否知道該示范合同,均得到否定回答。據悉,該示范合同由市工商局與市美發美容行業協會、沐浴行業協會於今年3月14日共同推出,滬上多家知名企業承諾使用,市美發美容行業協會負責人接受采訪時曾表示,合同從推出到執行約需一周左右,可至今已有約三周時間,一些企業的門店卻還說不知道。
另一方面,預付費卡的陷阱著實不少。黃小姐在黃金城道一品牌美容美發直營店提出辦會員卡,店員表示3折卡要預付3000元,但可以再打8折,黃小姐當場掏了2400元。等她拿到會員卡時,纔發現填寫的申請表背面寫有『若退卡則之前消費均需折算成原價』。進一步詢問會員卡如何充值,店員纔『坦白』,每次充值額至少要等於辦理費的一半,也就是1500元,否則會員系統不會受理。中途退卡或充值都要一大筆錢,黃小姐察覺已被牽著鼻子走。
預付性消費已成為消費者投訴的焦點。市消保委投訴部主任陳敏表示,去年市消保委共受理預付性消費投訴3797件,佔同期消費者投訴總量的4.1%。店方變故不履約、質量承諾不兌現、終止消費退款難、企業『蒸發』追償難是投訴集中的問題。(記者陳璽撼王澤卉)
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