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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3月31日消息稱,為支持國內新興產業的發展,適應新的經營模式,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關於擴大適用免抵退稅管理辦法企業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規定工商登記時間兩年以上的集成電路設計、軟件設計、動漫設計企業及其他高新技術企業從事部分出口業務,可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該規定自5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確,高新技術企業具體可免抵退稅的業務范圍包括:自主研發、設計由其他企業生產加工後進行收購或委托國內其他企業生產加工後收回的貨物出口;委托境外企業加工後進口再使用本企業品牌的貨物出口;自主研發、設計軟件,加載到外購的硬件設備中的貨物出口;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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