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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內上市公司陸續披露2010年年報。有兩個特點十分紮眼:一是企業高管大賺特賺,即使虧損也照樣拿高薪,動輒數以百萬計,數額之高令人咋舌;二是對股東一毛不拔,要麼分紅率奇低,要麼就一點不分,其中有54家公司更絕,居然超過10年沒有分過一次紅。
對待國內投資者『鐵公雞』般吝嗇,對境外投資者卻匪夷所思的異常慷慨。據《瞭望》海外周刊報道,中國石油對境外投資者每年要兩次分紅,以至於當初在美國上市融資不過29億美元,但上市4年海外分紅累積高達119億美元。據說巴菲特當初看中中國石油的股票,正是中石油承諾每年以淨利潤的45%分紅這一點。
據悉,包括中國石油在內、再加上中國石化、中國移動、中國聯通,這四個公司四年海外分紅就超過1000億美元;而中國全部上市公司,在2008年之前的18年裡,給全體股民的分紅總額剛剛超過2000億元人民幣。難怪這些公司被稱為海外投資者的『提款機』。
我們認為,如果國內定價合理,也不至於造成利益外送。利益之所以大量外流,關鍵是中國的石油和天然氣產品價格,並不包含國內的資源成本,卻按國際價格出售。中石油和中石化長期無償或者近乎無償開采國內資源,一轉手到市場上就按國際價格出售,有時甚至高過國際價格,因此其所謂的『贏利』,其實是國有資源的無償佔有,是全體國民福利的轉移。這樣的企業,在建立合理的有償獲得國有資源制度前,本身就不該上市,尤其不該海外上市。上市就等於將屬於全體國民資產利益奉送給部分投資者和外人。
紅利分配厚外薄內的現象,是中國股市的制度性缺失所致。國外對紅利分配要求很高,中國企業海外上市,只能按人家的規矩來,在國內則無制度約束,想怎樣就怎樣。不過,不分紅也並不一定都不好,有的只是追加投資擴大再生產、是回收期長短的問題;但屬於全體國民的資源利益拱手外送,則是毫無公平合理可言。外國的資源何曾讓中國無償開采?
同樣,上市公司管理者高薪無度,也難免侵佔股東利益。國內投資者也不能聽任『管家』隨意吮吸膏血了。(李富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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