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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臨近,青島、濟南等地一些陵園表示將對超過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續收管理費。據悉,根據民政部1998年出臺的規定,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以20年為一個周期。『墓地購買費用中包括20年管理費,是目前各個陵園通常的做法,到期後具體如何收費,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說法,但收費是肯定的了。』濟南一公墓銷售人員表示。(4月1日新華社)
活人的住房租期到了,需要續租交錢;死人的墓葬過了使用期限,竟然也要交錢續租。面對這樣的場面,真是讓人感慨嘆息、備感沈重。
對於這種為墓地設定使用期限並要求續費的做法,當地有專家表示,『按照土地節約使用的原則,設定一個使用期限是有必要的』。誠然,墓地所佔用的土地是國家的,也確實應該有一個期限,但問題是,將這樣的墓地使用期限僅僅設定為20年,是否足夠合理?
眾所周知,目前我們在城市買房,一般尚有最高7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那麼作為『人生百年』之後歸所的墓地,何以給20年的使用期限?『死有所葬、入土為安』,乃是最基本也最朴素的生活信條和殯葬倫理。現在,我們的城市墓地,每隔20年便要被『催費』一次,否則便將視為『無主墓』,這將讓死者何安,又令生者何安?
事實上,更讓人不安的,不僅僅是『公墓20年續費』做法本身,而是『續費』前後不合理、暴利十足的收費加碼。一方面,在『續費』之前,雖然墓地的使用期限僅有20年,但墓地的價格卻遠遠超出了使用期限70年的住房價格——在網上查閱一下就會發現,墓地均價高於住房均價甚至數倍於房價,已是普遍行情。如在長春,普通墓地基本價2萬元左右,而當地住房均價不過3807.49元/平方米,前者竟高過後者5倍。
另一方面,『續費』後的所謂管理費標准,也同樣昂貴。按照濟南市物價局文件,對已經期滿20年的普通型公墓收取護墓管理費最高不超過15元/月,中高檔型公墓最高不超過25元/月。一個普通公墓佔地不過一兩個平方,管理費竟然高達『15元/月』。要知道,目前一般城市的普通住房物業費,收費標准不過是每平方幾毛錢,貴的也只有一兩塊。——難道安息逝者的墓地,其日常的維護管理成本開支,會比活人生活的住房還要高?
不言而喻,『公墓20年續費』名義上是在向逝者續費,其實是在向生者要錢。現在,一個公墓的價格動輒便要幾萬十幾萬,而且20年後便要重新續費,年輕一代負擔得了嗎、『續』得起嗎?張貴峰(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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