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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清明臨近,記者調查發現,今年全國多地墓地使用20年後被要求續費。墓地續費給消費者帶來了哪些新問題?究竟該續多少,怎麼續?中國之聲連線記者李謙,了解相關情況。
主持人:給墓地續費應該說是擺在很多人面前的新課題,一年一度的祭掃高峰,今年是不是有很多地方出現了墓地使用權到期的情況?
記者:就這個問題,我調查了全國多個墓地,發現各個墓地在使用權限上有很大差別。有些墓地可能是90年代以前建的,比較早的老公募,有5年期的。現在我國大部分地方使用的權限都是在20年以上,比如,山東是20年,江蘇是30年,河南是50年,上海是70年。
經進一步調查發現,以20年為標准或這一兩年將到期的情況主要發生在山東。比如,濟南和青島有一些陵園墓地的交款期限是從90年代初到現在正好20年,2011年、2012年左右需要給下一個使用期限續費。
山東青島一公墓在官方網站上發了相關通知,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但工作人員表示,具體該收費的時間是2012年5月份,收費標准還不明朗。
根據我國目前的公墓管理意見,所有的公墓收費年限控制在20年左右。
主持人:給墓地續費到底應該由誰來買單,價格又怎樣來確定呢?
記者:這是擺在大家面前的新課題,經過調查發現,收費標准差異很大。遇到這個問題,可能有些人覺得無所謂,有些人覺得要重新思考。剛成立的陵園的價格可能要昂貴很多。
今天上午,我們采訪了民政部社會事務司的副司長李波,他這是市場行為。他強調,墓穴是租賃關系,不是產權關系,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
經過對墓地相關經營者的采訪,記者了解到,墓地和當地民政部門共用一個帳號,所有墓地管理費基本基本直接打入這個帳號,由當地民政部門統一管理。也就是說,有一定監管,但目前我國沒有殯葬法,只有相關管理條例,有人大代表提出中國殯葬法應該盡快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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