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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地震海嘯災害使日本經濟遭受的損失不斷擴大,隨之昇高的賠償金也讓全球保險業損失慘重。據國際風險評估機構預測,此次地震造成的損失幾乎相當於2010年全年全球保險行業360億美元的賠償額,而這一數字尚未包括海嘯和核泄漏造成的更大損失。日本國內保險公司以超額損失再保方式轉分保給日本政府的95%的保險額,對本已財力虧空和債務高企的日本政府無疑是雪上加霜。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球自然災害呈現出頻次增加、多災並發、破壞力強等特點,使得任何一個國家都無法獨力承擔巨額標的風險,更缺乏統一調配資源和綜合協調能力。因此,如何整合全球賑災資源,實現由一國或區域防范到全球聯防,建立全球統一的巨災應急管理體制,成為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重大議題。
關於如何建立全球特大災害風險管理機構,目前有兩個思路:一是以聯合國牽頭成立全球災害應急管理中心,負責應對特大自然災害的國際應急管理體系的建設和運作,協調世界各國聯合防控自然災害。二是整合現有的應對自然災害組織資源,建立與世界各國和各種組織、機構的聯系渠道,在各個國家地區之間實現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無論采取哪一種形式,都要有助於實現統一籌措資金、開展全球防控研究和規劃資金用途,把分散的自然災害監控防治項目集中起來,有效解決全球范圍內災害監控防治總管『缺位』的問題。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建立類似機制尤為重要,可幫助它們改善災害監測預警系統,提昇其災害風險管理能力,更加全面合理地分布全球大氣、地質、洋流變化的探測器。
不僅特大災害需要提供巨額保險賠付,增加短期大規模流動性,災後重建同樣需要大量資金支持,因而有必要建立完備的全球保險體系。該體系可由統一的全球災害應急管理中心牽頭,在政府支持下,采取商業運作方式。比如,以各國繳納一定比例預算的形式,建立永久性全球特大災害基金,使受災國能夠得到迅速可靠的資金援助。在商業運作方面,可通過發行災害債券、建立災害保險再保險體系、成立災害保險風險准備金等形式,保證特大災害風險基金的後續資金投入。
災難帶來傷痛,同樣也帶來反省和思考。在特大自然災害面前,許多國家都處於同一風險鏈條,全球儼然是一個『共同體』。建立一套覆蓋特大災害預警、應急、保險等全球統一管理體系及其多層次的全球合作機制,已十分必要。
張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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