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不少企業對並購整合的理解還停留在買設備、買廠房、買技術的階段。
上海外國語大學中國海外利益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汪段泳說,我國不少企業對並購整合的理解還停留在買設備、買廠房、買技術的階段,特別是在當前金融危機背景下,『抄底』心態泛濫。
『並購之前,資金並不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素;並購之後,中國企業除了錢卻似乎很難拿出更有價值的東西。』汪段泳說,這說明中國企業對外投資能力存在較大缺陷。對於企業而言,實施跨國並購也不僅僅只是把規模做大,還在於優化資源結構的同時,優化產業結構、技術結構以及市場結構,這纔是跨國並購的終極目的。
他還認為,當前中國『走出去』的企業,突出問題表現在國際化經營管理嚴重能力不足,特別是在組織文化整合和人力資本整合方面,中國企業與國際行業領先者相比都存在較大的差距。這種差距的客觀存在使得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需要付出更大努力,也需要承擔更大風險。
中國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不能以純粹投資的角度來看待『抄底』,企業想要真正並購成功一定要建立在自身實力的基礎上,但實力除了資本之外,還包括自身的公司治理水平、經營水平等必要因素。國外的一些金融機構虧損較多,如果中資機構投資的話首先要動用資本金補虧,但從國際經濟調整的時間來看,即便這些機構將來可以轉好並出現收益,至少也得經過好幾年。
汪段泳表示,中國企業海外投資普遍缺乏戰略規劃,主要表現在:一,只考慮價格和易得性,而不考慮投資目標與企業整體發展目標是否相符;二,沒有制定長遠的商業計劃,對收購目標未來的發展方向不明確;三,對投資目標的事前盡職調查不充分,導致沒能及時發現其中的風險;四,交易之前沒有充分考慮整合計劃,致使交易之後整合失敗。 應鼓勵分散投資領域中國境外投資的國家或地區分布的多元化、行業分布的多元化,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條件下,纔能夠有效地化解地區集中、行業集中的風險。
武漢大學國際問題研究院研究員苗迎春認為,當前我國政府在海外投資的法律保障方面缺乏統一的、穩定的、權威的立法,管理上政出多門,部門間職能交叉、內容重疊,這會大大降低了我國企業對外投資的效率;在具體鼓勵和保障政策上,虛多實少,缺乏具有實質內容的具體政策;在服務保障體系方面,政府不能充分利用調動資源的優勢以解決市場上的信息失靈問題,也沒有能很好地參與到跨國投資規則的制定過程中來;政府在相關產業政策上沒能對企業提供正確的激勵機制。
汪段泳說,中國企業『走出去』對於促進企業內部改革、改進治理結構、打造具備全球運營能力的跨國公司發揮出了重要作用,但近年來的『走出去』戰略偏重於強調國家資源安全保障政策,導致投資明顯地向著能源與礦產資源方向傾斜,而這些領域與品牌開發、銷售渠道拓展和培育創新能力關系不大,可能導致企業在海外投資過程中采取各種急功近利的短視行為,而不是基於戰略思維規劃投資行為。
專家因此建議,中國企業『走出去』應該制定長期的戰略規劃,鼓勵分散投資領域。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研究總監郭繼豐認為,中國境外投資的國家或地區分布的多元化、行業分布的多元化,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條件下,纔能夠有效地化解地區集中、行業集中的風險。
苗迎春指出,要避免海外投資風險,必須加強對投資國政治形勢的跟蹤和評估,一旦政治風險增大,要及時與東道國政府溝通,闡明風險發生對東道國的弊害,獲得諒解與支持。同時,要引導企業購買與防御政治風險有關的保險,將政治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降低和轉移政治風險。| 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