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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報道,北京市消協指出,霸王條款『從搖籃到墳墓』幾乎伴隨人的一生。
如斯所言,筆者上百度搜索『霸王條款』,一下蹦出成千上萬個,從醫院生孩子,到死後殯葬,『霸王條款』無處不在。餐館吃飯、商場購物、子女上學、租房、買房、金融、電信服務等,『霸王條款』無孔不入,像甩不掉的『魔鬼』與你的生活形影不離,媒體調查顯示,100%的受訪者都遭遇過『霸王條款』。
『霸王條款』最令消費者憎惡,也讓消費者無奈,遇到『霸王』欺負,絕大多數消費者選擇自認倒霉,花了冤枉錢還受窩囊氣。『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從1983年實施至今28年,『霸王條款』何以越來越多,越來越猖獗?這足以反映遏制和打擊『霸王』不夠給力。構建和諧、法制社會,決不能讓『霸王』繼續張牙舞爪下去,必須勇敢地向『霸王條款』宣戰。筆者以為,鏟除『霸王』需要五管齊下。
首先法律要給力『霸王條款』紛繁復雜,有些明目張膽,公開違法,有些玩起『隱身術』『變臉術』,行走在法律的邊緣,而目前無論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還是規范商家的法律,很多是粗線條的,對『霸王』約束不力,使『霸王』有了規避監管的空間。法律給力表現在兩方面,一是法律條款要精細,力求將形形色色的霸王條款涵蓋在內,約束到位,使其難以逃脫法律監管。二是法律出手要快要狠。去年10月,北京市消協上書國家發改委和工信部,認為固定電話月租費不合理,建議降低收費,發改委回復高度認同消協看法,但至今只限一紙公函,未見對這一『霸王條款』動刀,法律『漫吞水』顯然難逐『霸王』退市場。
其次要加大對『霸王條款』的處罰。去年11月,國家工商總局出臺《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規定對商家『霸王條款』的查處,由原先的勸誡昇級至最高可罰款三萬元。筆者以為,這一規定既給消費者維權橕腰,又是對『霸王』的有力恐嚇,如果執法時不打折扣,相信『霸王』將聞風喪膽,不敢肆意妄為。
第三要將『霸王條款』的商家記入誠信黑名單,在工商登記、年檢、銀行貸款等方面給予必要限制。
第四對『霸王條款』實施道德鞭撻,通過輿論力量和公民的聲音,讓慣用『霸王條款』盤剝消費者利益的商家臭名昭著,生意難做。
第五最重要,消費者要挺直腰杆,勇敢維權,不做『霸王』宰割的『羔羊』。北京律師郝勁松挺身而出與鐵道部打官司,終結了火車上吃飯不開發票的『霸王條款』,這說明只要敢於依法維權,就能撼動『霸王』。
尹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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