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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後國內多家保險公司接到大量電話諮詢地震險保險公司稱——
地震險保人不保財
日本大地震,引起了人們對於地震相關保險的關注。那麼,我們能否通過選擇相關保險品種,向保險公司尋求幫助?保險是否能賠償地震造成的損失呢?
記者採訪發現,在京城,大部分因地震引發的保險事故都在人身保險的賠償範圍之內,但在針對個人客戶的家庭財產險中,由地震造成的損失卻不能得到賠償。
記者上午瞭解到,日本地震後,多家保險公司都接到了大量諮詢購買地震險的電話。
保險公司向有這方面需求的客戶推薦了意外傷害、人壽等險種。
地震險“保人不保財”
日本地震後,多家保險公司都接到了大量諮詢購買地震險的電話。
記者從多家保險公司獲悉,大部分因地震引發的保險事故都在人身保險的賠償範圍之內。
保險公司向有這方面需求的客戶推薦了意外傷害、人壽等險種。
其中,能爲地震“買單”的險種包括: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個人意外醫療保險、學平險、旅遊意外險等。
具體能賠償多少,要看保險條款的具體規定,比如免賠額多少、賠償項目等。投保人發生保險事故後要儘快向保險公司報案,並按照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不過,與壽險不同的是,記者從中國人保、太平洋保險、中國平安(48.77,-1.38,-2.75%)、太平保險等多家保險公司瞭解到,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家庭財產保險都不包含地震責任或者把地震列爲除外責任。
“地震屬於不可抗力,在家財險裏各公司推出的產品都被列爲除外責任。”中國保險行業學會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個人購買財產險都是按照標準合同文本,而標準合同文本中的保險責任均不包括地震。他介紹,企業財產保險可由企業跟保險公司協議地震的保險責任。
地震財險“曇花一現”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此前也有個別財險公司推出過地震險,但都是“曇花一現”,很快就在市場上消失了。
據一位保險業相關人士透露,前兩年曾經有過一款家財險產品,地震被列爲附加險可由投保人自行選擇是否購買,但該產品“在2009年就停止銷售了”。
同樣,某保險公司也曾經在汶川地震後推出一款地震險,但據該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款產品也於去年停止銷售。
一位財險公司人士透露,導致地震險淡出市場的原因是,這種保險市場接受度並不高,客戶“並不積極”,同時地震損失又是地區性羣發事件,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太大。
各種保險對於地震損失的賠償責任
大部分人身保險並未將因地震引發的保險事故列入除外責任條款,是可以賠償的。比如,如果因地震造成意外死亡,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個人意外醫療保險、旅遊意外險等都可以賠償。
地震海嘯家財險不賠
家財險對“自然災害”有嚴格界定,“地震”和“海嘯”被排除在賠償範圍之外。
旅行社責任保險不保地震
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責任險,但遊客自己並未投保任何保險,萬一因地震造成意外傷害,這也不能獲得賠償。因爲旅行社責任保險也將地震列入了免賠範圍。它的標的其實是旅行社因本身的“過失、失誤”對遊客造成的傷害。
房貸險一般不保地震
居民購房時,一般都要購買房貸險。這種險種一般也都是不保地震的。
房貸險中,保單上的“保險責任”包括“暴風、暴雨、颱風、洪水、雷擊、泥石流、雪災、雹災、冰凌、龍捲風、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但地震並不屬於其中的範圍,因爲在“責任免除”中包括了“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但一些保險公司的房貸險卻可以附加地震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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