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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全國兩會期間,酒類立法的問題再次引起了相關代表委員們的關注。被訪者普遍認爲,面對酒類市場假酒事件頻繁發生、酒類市場秩序混亂等情況,酒類立法迫在眉睫。
據悉,商務部部長助理房愛卿前不久曾針對研究推進酒類立法相關工作召開了內部專題會議。爲進一步規範酒類市場經濟秩序,保障酒類商品質量安全,商務部將着手建設覆蓋全國的酒類流通溯源管理體系。
假酒氾濫監管尷尬近年來,酒類立法工作一直是全國商務工作的重點之一。緣何酒類立法迫在眉睫?
據記者瞭解,我國酒類行業保持着持續快速的發展態勢,制酒售酒企業層出不窮。伴隨着酒類消費市場突飛猛進的發展,不法商販看到了酒類市場的商機,由於沒有高層級、統一的“酒法”,致使假冒僞劣、以次充好的假酒層出不窮。
而目前我國酒類管理採取的是“分段管理”模式,涉及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衛生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多個部門的職能和一些地方性行政法規。由於沒有統一的“酒法”,使得酒類商品從生產環節流通到消費終端需要經過多部門,流通管理的繁複導致酒類不法商販有機可乘。
據吉林市泓樂糖酒有限公司的張先生介紹,假名酒主要是採用回收內、外包裝,用同香型劣質酒加香精勾兌灌裝,貼標仿造而成。部分製假經銷商從各酒店回收名酒內、外包裝,將低端酒灌入回收來的名酒包裝內以次充好流入消費市場中。假酒危害着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制定酒類法規勢在必行。
立法勢在必行據瞭解,商務部2006年出臺了《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用以管理假冒僞劣酒在市場上屢禁不止的現象,但由於該辦法屬部門規章,力度不夠。商務部原部長助理黃海表示,爲促進酒類市場規範經營,我國應儘快制定酒類管理的專門性法規,實行酒類銷售許可證制度,提高酒類生產流通企業的准入門檻,明確酒類產銷主管部門,有利於維護食品安全、引導有序競爭。
長春市商務局有關人士表示,當前我國酒類監管,首先需要解決的是立法問題。目前全國還沒有酒類管理的專門法律法規,只是在《食品安全法》中將酒類質量安全問題納入了食品安全範疇。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作爲部門規章,法律層次較低,強制力度不夠,使得酒類市場監管存在盲點。
針對如何加強酒類市場監管力度問題,全國政協副主席陳宗興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要加強酒類商品的質量管理、避免酒類市場的無序競爭,加強市場監管及明確監管主體、加大對企業國內國際市場開拓力度,加快確立酒類立法的基本思路和原則,儘早向國家提出既符合國情與行業發展現狀、又具可行性的建議,進一步推動酒類立法進程,完善行業管理體系,提高管理水平。
記者瞭解到,爲保證酒類市場商品質量,商務部將用幾年的時間,讓每瓶酒從生產環節開始就擁有一張“電子身份證”,最終直達消費者手中。商務部將着手建成覆蓋全國的酒類流通溯源管理體系,全國各級商務部門將建立部、省、市、縣4級酒類流通溯源管理網絡平臺,對進入溯源平臺的酒類商品進行編碼與跟蹤追溯,實現從酒類生產、批發、零售、消費全過程溯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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