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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國日本的地震和海嘯引起了部分市民對於巨大自然災害保險的關注。面對地震,是否可以通過購買相關保險產品減少或挽回損失?對此,記者諮詢了省城一些保險公司,發現對於地震,財險和車險基本不保,有的保險公司則表示長期壽險可以理賠。
針對家庭財產保險,記者詢問了中華聯合財產保險、中國平安兩家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家財險條款中對自然災害的規定包括暴雨、暴風、雷擊、雹災、雪災、地面突然塌陷等,但是由地震造成的損失在保險責任之外。『公司銷售的家財險中均不包括地震責任。』
為什麼沒有針對地震的財保產品?中國平安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這是因為地震的涉及面和賠償金額已經超過了保險公司的理賠能力,因此全國統一規定,作為特定的自然現象,將其作除外責任處理,即因地震造成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對於車險,保險公司表示因地震本身直接造成的損壞是不予賠償的,而且地震在車險中是除外責任。但由於地震導致高空墜物造成的車輛損壞,如果車主能夠出示證明則可以理賠。
『根據保險原理,可保風險的基本條件之一是風險不能使大多數的保險對象同時遭受損失。因為保險的目的,是以多數人支付的小額保費賠付少數人遭受的大額損失,這一條件要求損失的發生具有分散性。如果大多數保險對象同時遭受重大損失,任何保險人都無法予以賠付。地震破壞性是大面積的,損失也難以估計,因此保險公司不敢輕易承保。』對於車險中將地震作為除外責任的原因,一位工作人員解釋道。
相對於財險和車險,部分人壽保險公司則推出了針對包括地震等巨大災害在內的長期壽險。中國人壽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推出的某保險產品,主要針對出生30日以上55周歲以下的人群,可以從投保之日起保到70周歲,由地震引起的人身損失風險在保險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