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25日獲悉,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昨日下午表決通過了車船稅法。按照新方案,乘用車的計稅依據,將按排氣量大小分檔計征,87%左右的車主名義稅負不會增加。該法將於201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據悉,此次通過的車船稅法,與一審草案相比,大幅降低了稅額幅度,本次通過的方案是:乘用車排氣量1.0昇以下的,維持不變,稅額為60元至360元,1.0以上至1.6昇的由一審草案的360元至660元下降為300元至540元,1.6昇以上至2.0昇的則由660元至960元下降到360元至660元。
去年,車船稅法草案在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時,由於稅額過高,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爭議,一些常委會委員也認為,車船稅的稅額過高,給群眾增加了負擔。在吸收了各界的意見之後,此次提交的二審草案對一審草案作出了大幅調整,降低了2.0昇及以下乘用車的車船稅額,使之與現行車船稅額大體相當。
按照新的征稅方案,佔乘用車87%左右的車主的名義稅負不會增加,各檔稅負也基本上相當於車價的0.5%,並且全國存量車船的車船稅收入總額也將與目前收入基本持平。
此外,車船稅法還規定,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對受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卻需減稅,免稅的,可以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張牡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