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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航運總公司職工向記者展示該公司有關收費票據。記者任明超攝
老張過完年後開始忙了起來,作為海南省三亞市航運總公司(以下簡稱『航運總公司』)的職工代表,他和其他幾名被選出來的同事再次作為代表,開始奔波於各個政府部門——幾百名職工認為公司侵吞了自己的社保金。
老張收集的材料厚厚一摞,寄出去的大多如泥牛入海,不過現在社保金的事總算有了些眉目,三亞市有關部門已介入調查,不久將給職工一個交代。
職工社保金被截留航運總公司是三亞市在上世紀70年代成立的一家集體所有制企業,目前下轄4個分公司。上世紀80年代末,該公司陷入經營困境,大多數職工紛紛離崗自謀職業,如今公司裡運營的項目,只剩下兩個港口擺渡,用的還是政府購買的幾條舊船。房產和地產,不是已經被賣掉了,就是處於閑置狀態。
1998年年初,航運總公司所轄各公司達到退休年齡的職工已達到300餘人,而職工的基本養老和醫療問題自1992年我國開始實行社保制度以來,一直沒有得到解決。航運總公司的主管部門三亞市交通局了解到這種狀況後,提出由航運總公司牽頭各分公司,以統籌的方式籌集資金為困難職工解決社保問題。
後來的方案顯示,參保的各公司職工,凡動用職工福利基金墊付投保費的,在退休前要還清為其墊付的資金。退休前無法還清的,退休後必須用退休工資抵還,還清後纔發退休工資。
至此,一切看起來還是那樣美好:企業即使沒落了,卻沒有忘記職工,社保之類的問題都由企業幫著解決了。
然而,隨著事情的發展,很多職工開始發現其中有貓兒膩。
梁學養是三亞航運總公司的下崗職工,2009年退休,去年他到三亞社保局查賬時發現,他交給公司的社保費比公司繳到社保局的錢多了1.5萬元。
此外,航運總公司還讓梁學養等下崗職工繳了一筆所謂的社保管理費。記者看到,航運總公司於2000年6月25日下發給每位職工的《職工上繳管理費通知書》上這樣寫著:『……務必在2000年6月30日前,交清2000年6月前的管理費2180元。逾期不交則不享受企業投保的養老金等一切待遇。』
至於這筆管理費到底是一種什麼費,職工們都說不清楚。
之後,在每年的年初、年終,航運總公司都向梁學養等下崗職工收取或者扣下公司墊付的社保費。梁學養平時在外打工,收入微薄,他的妻子洪東海是航運總公司退休職工。航運總公司對梁學養的社保費扣款,都是從其妻子洪東海的退休金銀行卡裡扣除。
梁學養介紹,他妻子洪東海於2000年11月退休,但是退休後,直到2002年仍沒有領到退休金。梁學養和妻子曾到公司詢問,公司有關負責人稱手續還沒有辦好。後來,他和妻子到社保局詢問纔知道,洪東海的退休手續在2000年11月就辦好了。隨後,社保局給航運總公司打電話,公司有關負責人把幾名一起到社保局查詢的退休職工叫到公司,稱退休職工的退休金銀行卡在公司,每月必須從卡裡扣300多元錢,以償還公司1998年以前墊付的社保費。
直到2007年7月,航運總公司纔將退休金銀行卡發給洪東海。
2009年9月,梁學養到了退休年齡。航運總公司讓梁學養再交一筆錢,否則不給他辦理退休手續。梁學養在交完錢後的第二個月到社保局查詢發現,單位給他繳到社保局的社保費一共是32291.32元。而蓋著公司工資福利部公章的收款收據的數額一共是47823.32元,單位一共多收了他15000多元社保費。
梁學養拿著從社保局打印的各項社保費繳費信息說,『我們償還公司墊付的社保費是應該的,但公司為什麼要多收我們的錢呢?而且公司每個月還要收我們45元的管理費。』
其他職工也像梁學養一樣發現了問題。從1998年開始,航運總公司的下崗職工張金蘭,由單位代繳養老統籌金,單位向她收錢後繳給社保局。到去年6月28日止,張金蘭共向航運總公司交了37197.66元,公司給她開了收據。去年12月,張金蘭到社保局查詢發現,到去年12月,公司共向社保局繳納了她的五項社保費15915.89元。這樣算來,公司多收了她21281.77元社保費。為了取得證據,張金蘭在社保局打印了自己的五項社保費的繳費信息。張金蘭向記者出示了5張蓋有公司工資福利部印章的收據及6張蓋有三亞社保局公章的社保費繳費記錄表。
航運總公司的下崗職工楊萬安表示,他的遭遇就更離譜了。楊萬安介紹,他於去年6月退休,他以前繳納的社保費,都是公司從還在公司上班的妻子馮土英工資卡裡扣。去年5月,即將退休的楊萬安接到公司的電話,公司稱他欠繳2003年以後的五項社保費4萬元,讓他盡快將錢交到公司,然後纔能辦理退休手續。隨後,楊萬安借了3.5萬元,交到公司相關負責人周某手中。周某當時告訴他,如果交的錢不夠,還得從他妻子的工資卡裡扣。楊萬安退休後,直到現在仍未領到退休金。他曾到公司詢問,公司稱手續還沒有辦好。楊萬安到社保局查詢發現,他的五項社保費公司只給他繳到2003年9月,他補繳的3.5萬元錢,公司並沒有繳給社保局。楊萬安到公司追問此事時,相關負責人稱他的退休手續正在辦理中,讓他耐心等待。
職工們在就社保費問題寫成的材料中,對多收少繳的情況作了估計:公司共有400多名職工,都存在多收少繳被公司截留的情況,僅此一項,公司截留職工的資金有近千萬元。
法院判決成了社保費問題的煙幕彈
據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自1989年以來,航運總公司一直由何亞米擔任總經理,其間從未向職工公開過有關賬目。職工們要想准確了解社保費繳納和截留情況,只能指望有關部門的介入。
雖然如此,還是有馮三妹、李桂花、梁山保、楊石妹、李亞九等人希望通過法院訴訟為自己討回公道。
在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馮三妹的判決書中,記者發現了更多疑團,而法院的判決書未能解答這些疑團。
馮三妹等職工確信,航運總公司向職工謊稱為職工謀福利,已經花了很多的錢和精力搞通關系,社保局同意補交款後就正式發退休金,職工個人都出一點,把退休養老保險的大事辦下來,由此職工開始交錢。
然而,職工們查明的事實卻是:早在1998年三亞市國有、集體企業職工因退休金問題得不到解決的難題,政府已經從社會保障金中拿出部分資金幫助困難企業解決職工退休金問題,先由政府以退休金方式撥款到企業,再由企業列出名單,補交已到退休年齡的職工1992年1月實行社保以來至1998年6月止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金,從而使退休職工個人能夠依據《社會保險條例》獲得養老保險金。
職工們通過法院找到了幾份進賬單:1998年6月22日,三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向航運總公司撥付了兩筆共計340多萬元的『離退休金』,撥款人數為220人。而就在同一天,航運總公司將225萬多元的資金付款至三亞市社保局,從收款憑證中可以看出,這筆資金的用途是為497名固定職工繳納1992年1月至1998年6月的養老、工傷、醫療保險費。
進賬單的撥款人數是220人,收款憑證中繳納職工保險的人數是497人,法院沒有認定兩個數字所涉的具體名單,也沒有認定收款憑證是為馮三妹等人繳納的社保金。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則認定三亞社保局轉付給航運總公司的資金是撥付給航運總公司委托發放該單位已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的專款。然而,十餘名接受記者采訪的職工均稱當時的退休職工從未收到過養老金。三亞市社保局養老保險科科長林金輝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則稱,當時的情況是,社保局以離退休金的方式撥款至各單位,由各單位發放給離退休人員,除了工資以外,剩餘部分則全部劃回社保局作為該單位職工的社保金。
最終,三級法院均判決馮三妹等職工應該履行《關於統籌職工福利基金投保協議書》,須向航運總公司繳納有關費用和養老金。
《關於統籌職工福利基金投保協議書》為2002年簽名蓋章,而接受記者采訪的10餘名職工均稱沒有簽過這樣的協議,協議是偽造的。與馮三妹有關的協議書則經法院認定並不是馮三妹的簽字。
法院的判決沒能說服航運總公司的職工,卻暴露出更多問題。航運總公司到底有沒有侵吞職工的社保金?航運總公司從何處募集到巨資替職工繳納了社保金?到底有多少職工參加了社保?職工為何全部否認簽訂過《關於統籌職工福利基金投保協議書》?航運總公司的有關決定是否召開過職工代表大會?
就上述問題,記者找到了航運總公司總經理何亞米,何亞米告訴記者有什麼問題去問公司的新聞發言人陳某。而陳某則是三亞某新聞單位已退休的職工,陳某告誡記者不要介入此事,法院已有判決。而在記者要核實陳某是書面還是口頭受聘新聞發言人後,陳某不再回答記者的任何問題。
航運總公司的主管單位——三亞市交通局助理調研員朱光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航運總公司的有關問題正在協調處理中。
三亞市社保局養老保險科科長林金輝對記者表示,不能提供航運總公司的有關參保內容,因涉及個人隱私,所以,只有在有關部門出具公函時纔對外提供相關材料。
記者在采訪中還發現,三亞市總工會於2010年9月向三亞市交通局提出《關於處理三亞市航運總公司有關問題的建議函》,建議函希望在交通局的主持下,對航運總公司進行改制、清產核資、明晰產權歸屬,以期解決航運總公司存在的社保費等一攬子問題。
三亞市紀檢監察部門一負責人則向記者透露,航運總公司的賬目管理混亂,是一筆糊涂賬,多年來未曾向職工公布,紀檢監察部門目前已介入進行處理,不久會有結果。(記者任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