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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關中央國有企業上繳紅利的報道引發輿論關注。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邵寧今日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國資委非常重視央企社會責任問題,要求央企遵守法律法規和商業道德,嚴禁不正當競爭。
國務院新聞辦2月22日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邵寧介紹『十一五』時期中央企業改革發展情況和『十二五』總體思路,並答記者問。
財政部日前發布數據顯示,全國國有企業2010年實現利潤19870.6億元,同比增長37.9%,其中化工、電力、有色、交通等行業利潤增長超過1倍。國企利潤非常可觀,然而,2010年國企近2萬億的利潤,上繳國家紅利只有440億元。邵寧在回答『如何評估央企履行社會責任』的問題時表示,國資委一直非常重視中央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國資委對中央企業發了文件,提出了具體要求。
邵寧進一步稱,第一,模范遵守法律法規和商業道德,要依法納稅,要合法經營,不能生產假冒偽劣商品,而且不能做不正當競爭。
第二,要加強對資源和環境的保護,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做好節能減排工作,保護和利用好資源,推進清潔生產。
第三,要善待職工,維護好職工的合法權益,搞好安全生產,關心職工的職業發展和生活。
第四,要積極參加社會的公益事業,在重大自然災害和國家需要的時候,能發揮自己的作用。
第五,跟『走出去』有關系,『走出去』的企業要尊重所在國的法律,保護當地的環境,維護當地員工的利益,為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做貢獻。總的要求是,在企業發展的同時,要善待社會,善待消費者,善待員工,善待環境。
『我想,國有企業是國家的企業,是人民的企業,所以國有企業要做一個負責任的企業。應該說,這幾年中央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執行得不錯,社會責任越來越成為企業經營中的一種理念,到去年底,有52家中央企業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或者《可持續發展報告》,當然這方面國資委還要繼續推動工作進一步開展。』邵寧表示。(中新網財經頻道據網絡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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