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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院基礎設施建設中,醫院高管的『利益鏈』更為可觀。
2007年,溫州醫學院附一醫院將建綜合樓。該院基建科科長林垂銘將這個招標『安排』給了商人鄭某,從賄賂款中分得100萬元。
2009年,附一醫院新院遷建,林垂銘『發財』的機會又來了。他讓朋友出面與北京一家公司的蔡某商定,如果林『幫助』北京公司中標,公司要支付他們150萬元作為『提成』。
案發時,作為一個小小的基建科科長,林垂銘涉嫌受賄金額竟高達397.2萬元。
每單0.5元回扣,就能量身定做標准乍一聽,人們可能很難相信檢察官的這句話:『我們現在查處的案件,每一筆腐敗下買入的CT器材、醫院大樓,表面上都是一級級審核過的。』
溫州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領導對中國青年報記者坦言,查處難。這個『難』,主要在於招標暗箱操作多,但大都很隱蔽,缺乏證據。
『比如五六家公司串通讓一家中標,或者投標方私下給院長5萬元現金,沒有經過銀行,只有人證,難以取證。』
那麼,溫州市各級人民檢察院是如何撕開突破口的?除了舉報外,他們最倚仗的手段,就是靠『一個藤拉出好幾個瓜』,從已有的案件中挖新的線索。
2007、2008年,杭州萬太醫療設備有限公司參加樂清市兩家醫院的招投標,均順利中標。這背後的貓兒膩,就是洞頭人民醫院原院長甘世旭帶出來的,而這家公司又牽出了兩個新的醫院高管。
2007年夏天,得知醫院要引進新的儀器,樂清市人民醫院檢驗科主任金球把消息主動告訴了萬太公司副總經理仲亮,讓他們公司參與招投標。『以前他們多次想進我們醫院都沒進來,這次我真的很想幫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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