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每個月毫無名目地收錢?聽起來似乎有些不可思議,但浙江省溫州市洞頭縣人民醫院原院長甘世旭4年來已經習慣了。
繼他的前任之後,甘世旭在2010年也因受賄罪獲刑,他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這已是落馬的第二個洞頭縣人民醫院院長。
2010年,溫州市檢察機關加大對醫療系統職務犯罪的查辦力度,立案查處醫療系統賄賂案件35件38人,其中大案23件27人,查辦醫療衛生系統高管23人,其中醫院院長就有4人。
每月莫名收錢的醫院院長從2007年8月至2010年3月身陷囹圄為止,洞頭縣人民醫院院長甘世旭總會收到醫院原職工、醫藥公司二級代理商郭青(化名)送來的現金。
這樣的『禮金』,有時每個月都有,有時兩個月來一次。每次最少4000元,最多一次兩萬元。
『每次送錢也都沒說是為什麼送的,甘世旭也不太問。』郭青歸案後對檢察官說。
他承認,送錢正是看中了對方手中的一項『生殺大權』。從2004年開始,甘世旭還同時擔任藥事管理委員會主任,醫院采購新藥或停用某種藥品,他都有決定權。
在落網前,甘世旭利用職務便利,在醫院進藥和醫療儀器招投標過程中,對郭青和醫療儀器公司業務員張某、曾某、方某等人給予『幫忙關照』。他所收的現金總共達46.7萬元。
2010年似乎是溫州市一些腐敗醫院院長的『倒霉年』。
同樣,溫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原院長姜存積(副處級)被指控受賄人民幣67.7萬元、美元1.7萬元,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並處沒收財產8萬元。
溫州市人民檢察院透露,姜存積已是溫州市這一年中第4個因受賄獲刑的醫院院長。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