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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12月15日電:天津濱海新區日前出臺《關於保障供應穩定價格的實施意見》,制定九項措施保障供應,穩定物價。
九項措施包括:拓展采購渠道,保障市場供應。新區以農產品交易市場、超市為供應基地,確保冬季居民生活必需品供應;強化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暢通農產品交運渠道。
采取政策扶持,促進農業生產。鼓勵農民生產棚室蔬菜;建立穩定的商品豬生產和發展長效機制,對本區非禁養區(漢沽、大港)能繁母豬,按照每頭50元/年補貼標准,經畜牧獸醫部門確認核查後予以補助;鼓勵自繁自養,擴大養殖生產規模。
改造農貿市場,建立長效機制。
增加生活必需品儲備,確保市場供應。加強完善區級糧油儲備,增加稻谷10000噸,加強與糧油加工企業的聯系,隨時掌握新區糧油加工企業的庫存及糧食經營監測點的庫存情況,完善應急糧食網點建設,確保應急情況下糧油供應;加強對冬季生活必需品儲備,加強農業生產應急物資儲備,確保災害天氣正常生產。
落實生活保障,補助特殊群體。啟動『價補聯動』機制,保障城鄉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幫扶生活困難群眾,一次性增加低收入家庭生活補貼,緩解物價上漲對低收入群眾生活的影響,對特殊困難的家庭,按程序采取臨時救助形式予以及時救助;建立和完善就失業保險標准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逐步提高失業保險金標准;將失業保險覆蓋范圍,由城鎮單位及其職工擴大到城鄉各類企業、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包括農民工用人單位及其農民工)。
嚴格市場監管,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近期,行政執法部門將依法對農副產品經營活動的檢查;從嚴、從重、從快,對違法行為進行大力度處罰;對農副產品經營活動主體進行資格清理和檢查,依法查處經營中的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等擾亂市場秩序和違法交易行為;嚴打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變相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深入涉糧企業、大型超市、批發市場對糧食經營者最高庫存量核查;開展價格法律法規的提醒、告誡活動,推動經營者價格自律。
建立報告制度,及時預警分析。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市場供需動態,加強對市場價格的監測分析,對糧、油、肉、蛋、菜進行市場價格和數量監測,實行日監測、周分折、周報制度,特殊時期采取日監測、日報制度;向相關部門准確報送市場信息,研究趨勢性變化,積極采取應對措施。
加強輿論引導,暢通訴求渠道。要建立、完善舉報投訴渠道,確保群眾舉報投訴問題及時妥善處理。
加強組織領導,穩定社會秩序。建立市場調控聯席會議制度,同步分析處理市場情況和問題。(記者張勇智見習記者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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