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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鼎諮詢研究團隊發現,創業板擬上市企業主要有10種死法,通過漢鼎諮詢此項分析報告,警示那些准備上市的企業要提前規范自己,避免因為如下原因被否決。
漢鼎諮詢分析:中國創業板擬上市企業的第1種死法『關聯交易多,利潤過度包裝』
比如,公司在原材料采購、產品銷售方面與公司股東及其家族實際控制公司存在大量關聯交易。
漢鼎諮詢分析:中國創業板擬上市企業的第2種死法『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比如,公司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存在瑕疵或者公司管理層發生較大的變化卻沒有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變革事項的情況。《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發行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編制和披露招股說明書。根據創業板IPO辦法,發行人最近兩年內董事、高管均應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漢鼎諮詢分析:中國創業板擬上市企業的第3種死法『歷史沿革問題,歷次股權變更沒有依據』
漢鼎諮詢分析:中國創業板擬上市企業的第4種死法『在稅收方面存在瑕疵,公司存在重大欠稅行為』
比如,公司在上市過程中一定要補稅,而在補稅過程中,企業與當地政府並沒有達成默契和共識,企業就倉促申報了材料,導致被舉報。
漢鼎諮詢分析:中國創業板擬上市企業的第5種死法『利潤的操作痕跡太過明顯』
比如,違背會計准則規定轉回了以前年度確認的長期資產減值損失,通過關聯方豁免上市公司債務方式達到扭虧為盈、避免停牌或被特別處理的目的,通過向上市公司捐贈直接輸送利潤等。
漢鼎諮詢分析:中國創業板擬上市企業的第6種死法『報告期內被行政處罰,卻隱瞞』
比如,在報告期內,發生了違法違規情況。該事實不符合《暫行辦法》規定的『擬上創業板公司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漢鼎諮詢分析:中國創業板擬上市企業的第7種死法『募投項目尚未取得生產許可』
漢鼎諮詢分析:中國創業板擬上市企業的第8種死法『業務和技術數據真實性存在疑問,市場調研數據誤差較大,沒有調研工作底稿及數據推理過程』
漢鼎諮詢分析:中國創業板擬上市企業的第9種死法『國有資產流失或無形資產定價有失公允』
比如,企業在國有資產改制的過程中,將國有資產價格做的很低,並且在股權轉讓過程中,引進私募過程中並沒有經過合法合規的審批手續。
漢鼎諮詢分析:中國創業板擬上市企業的第10種死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之材料明顯造假或現有專利及申請專利情況與事實不符』
此次研究課題感謝漢鼎諮詢的大力支持和深度剖析。
漢鼎諮詢作為國內最專業的准上市企業諮詢機構,目前已建立了200人左右的諮詢團隊。辦公室分布在11個城市(北京、無錫、上海、杭州、廈門、深圳、廣州、成都、武漢等地區)。自從2007年開始漢鼎諮詢就一直對中小板、創業板被否企業在做深度原因分析。截至目前已經為280家IPO及再融資企業在上市前提供了諮詢服務,其中就包含了10幾家二次上會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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