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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層對於房地產融資渠道的規范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早在今年4月,『國十條』明確提出要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融資監管,國有資產和金融監管部門加大查處力度。不僅如此,今年10月,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銀監會2010年第四次經濟金融形勢通報會上曾強調,要高度關注房地產企業的貸款風險。而且,銀監會曾向商業銀行下發房地產企業『紅名單』,要求商業銀行只能對名單上的部分房地產央企進行信貸支持,對於非支持范圍內的房地產央企,商業銀行不得提供新增房地產開發貸款。並要求銀行加強對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的貸前審查和貸後管理。
作為中小房企的重要融資渠道,房地產信托也早就被監管層納入了監管視線。今年6月底和7月中,銀監會就分別以5月以及2季度末的數據為基准,對房地產信托進行了兩輪壓力測試。不過,最新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信托資金投向房產的比例呈上昇趨勢,分別為10.64%、11.35%和13.41%。由於信托公司自身的特點,其業務並不納入7.5萬億的數據統計中。但已有資料顯示,1至10月,信托公司相關產品累計已達1500億元。12月3日,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在『2010年信托峰會』閉幕式上再次對房地產信托予以警示,希望信托公司走到『正道』上來。
在對房地產企業的銀行信貸渠道進行規定之後,銀監會又對房企的另一融資渠道——房地產信托進行規范。11月23日,銀監會頒布了《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信托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對房地產信托業務進行自查和核查。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正是針對房地產信托業務較快增長的趨勢和個別信托公司存在不審慎行為,進一步規范信托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提高信托公司風險防范意識和風險控制能力,有效做好對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工作而頒布了這一《通知》。
受訪業內人士認為,之前的兩輪壓力測試偏重控制金融風險,而《通知》的意圖則是直接收緊開發商融資渠道,並且,選在年末這個時機,可能就是要徹底割斷開發商的融資渠道,中小開發商將面臨資金斷流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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