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7日消息,財政部、國稅總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期貨保稅交割標的物,仍按保稅貨物暫免征收增值稅。通知自2010年12月1日起執行。
通知稱,上海期貨交易所將試點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業務。期貨保稅交割是指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場所內處於保稅監管狀態的貨物為期貨實物交割標的物的期貨實物交割。通知明確,上海期貨交易所的會員和客戶通過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期貨保稅交割標的物,仍按保稅貨物暫免征收增值稅。(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