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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法昨日通過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成最大亮點
10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社會保險法,因關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而備受矚目。該法最大的亮點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
立法順應民意
據了解,社會保險法草案從2007年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初次審議,至今已歷時三年,其間共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四次。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在該部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指出,社會保險法對於規范我國各項社會保險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系主任朱俊生昨日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指出,此次社會保險法由全國人大通過,更能代表各個群體的利益,因此,從中國社會保障整個法制建設的角度來講,意義是非常大的。
『另一方面,社會保險法的通過,也可以讓我們現有的社會保險制度定型,因為我們長期在進行試點,但經常是試而不定,但法是制度化的,這樣就有助於我們社會保險制度定型化的發展,最大的好處就在於能讓老百姓有穩定的預期。』朱俊生說。
細則尚待完善
在朱俊生看來,當前通過的這部社會保險法非常值得肯定,但也存在一些問題。法律回避了很多焦點性的問題,比如社會保險費該由誰來收取,現在全國各地不一樣,有的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的是稅務部門,這在其他國家很少見,因為涉及到部門利益,類似於這些問題,在立法中不只一處。
具體到養老金而言,朱俊生認為,應該與GDP的增長、在崗職工工資的增長、物價指數等有一個聯系的機制,雖然社會保險法沒有完全明確如何建立這個機制,但上述原則性的闡述是非常合理的。對於接下來該如何建立,他認為,應該是一個自動的指數化調整機制,據其介紹,目前這方面的技術操作已經沒有什麼問題。
基金統籌成亮點
據了解,此次送審的社會保險法草案根據本次常委會會議的審議意見修改了相關條款,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而此前的草案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籌,逐步實行全國統籌。有些常委會委員提出,目前各地方已基本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籌,關鍵是要明確逐步實行全國統籌的目標。
據尹成基介紹,養老保險基金在五項社會保險基金當中數量最大。為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特別是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能力,已采取進一步提高養老保險統籌層次、增加區域調劑能力的方式,由開始的縣級統籌逐步實現市級統籌,到現在基本上建立了省級統籌制度。但是一些地方還是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來明確所要承擔的責任,在基金的籌集上,地方各級政府還要分級來承擔,所以尚未實現所有養老保險基金的省級統一管理,這還需要一個過程。其同時指出,未來在養老保險實現省級統籌的基礎上,將進一步推進基礎養老金的全國統籌。
朱俊生還告訴記者,在社會保險法通過之後,下一步,他們更期待著『社會救助法』能夠盡快納入立法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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