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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國際金融危機重演,當地時間9月12日,世界主要國家央行代表就旨在加強銀行業監管的《巴塞爾協議III》達成一致。新規則要求銀行業者必須把一級資本比例提高至7%,這是幾十年以來全球銀行業監管方面的最大變化,而銀行業將在『抱怨』聲中逐步適應新規則。
資本要求大增
根據這項協議,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業銀行的一級資本充足率下限將從現行的4%上調至6%,由普通股構成的『核心』一級資本佔銀行風險資產的下限將從現行的2%提高至4.5%。另外,各家銀行應設立『資本防護緩衝資金』,總額不得低於銀行風險資產的2.5%,該規定將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間分階段執行。該協議有望在11月於韓國舉行的20國集團會議上正式批准。隨後,參與巴塞爾協議的27個國家將各自把規則應用於國內銀行。
而根據現行的規則,銀行必須達到的一級資本比率僅為2%。突然提高至7%,對銀行來說,無疑是不小的壓力。『要達到新協議的要求,對全球銀行業,尤其是歐洲的銀行業來說不輕松,而因提昇資本而產生的大規模額外資本勢必在一定程度上對全球的資本市場帶來衝擊。』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據德國銀行業協會估計,其10家最大銀行在未來10年可能需要1050億歐元的額外資本。孫立堅進而指出:『更高的資本充足率勢必起到抑制銀行放貸的效應,對實體經濟的負面影響不可避免。另外,對銀行核心資本質量的進一步要求,將大大增加銀行對市場風險的敏感度,從而銀行的盈利模式或將因此而改變。』
中國『不適』新規
同時,中國銀行業監管層似乎也正就銀行的監管改革而行動著。有媒體報道稱,監管層擬對銀行重要監管指標作出調整,並引進新的監管指標。在銀監會新監管工具箱中,除了對之前的資本充足率、撥備率進行細化昇級外,還將引入流動性指標、杠杆率等新指標。
『如果說,西方發達國家銀行業監管改革是出於對金融危機的反思,有助於抑制銀行業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帶來的高風險;那麼,新的監管要求對於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的銀行業卻並不適用,有失公平。』孫立堅表示,『在中國銀行業的盈利能力與歐美銀行業的盈利能力尚沒有站在同一水平線的時候,監管一刀切勢必將削弱我銀行業的盈利及競爭能力,並抑制金融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