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證券代碼:600225證券簡稱:天津松江公告編號:臨2010-052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擔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松江集團』)為其全資子公司內蒙古松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內蒙松江』)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辦理的貸款提供擔保,該筆貸款金額為人民幣2.5億元,貸款期限為2年,利率水平參考同期銀行貸款基准利率上浮30%執行。
此擔保事項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以贊成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的結果審議通過,且經公司201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以同意373,754,707股,反對62,727,000股,棄權0股的結果審議通過。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內蒙古松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人民政府西配樓216-217;
法定代表人:仲剛;
注冊資本:一億元人民幣;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房地產項目投資;廣告設計、營銷策劃、諮詢服務。
截至2010年6月30日,總資產為1,078,482,934.09元,負債為1,034,413,849.90元,營業收入為35,556,151.00元,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被擔保人為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江集團的全資子公司。
三、擔保合同的主要內容
1擔保金額:人民幣貳億伍千萬元。
2保證方式:松江集團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3保證期限:貸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四、公司董事會意見
內蒙松江負責建設陽光諾卡二期項目,前期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公司對其擔保是為了支持其業務發展,以保證周轉資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江集團持有內蒙松江100%的股權,對其擁有絕對控制權,相關風險可以控制,上述擔保行為不會損害公司利益。
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一致通過了該擔保議案。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本公司除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外沒有其他對外擔保,截止公告日,公司為控股子公司累計擔保金額15.1億元(不包含本次擔保金額),無逾期擔保。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會
2010年8月31日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