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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小企業來說,這筆費用無疑是一筆很大的負擔;對大型企業,尤其是央企等壟斷企業來說,則根本不成問題;就企業自身來說,集體協商是企業內部的事情,能不能全部對外公開還很難說
盡管備受期待的《工資條例》命運多舛,『年內出臺可能性不大』,但該條例的落實新規正在馬不停蹄制定當中。8月11日,有媒體報道稱,為了避免成為『觀賞性』立法,相關部委在草擬過程中加入了剛性規定,對違反和不履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明確規定了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其中有可能包括在規定限期內不進行改正的企業,將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工資企業說了算將成為歷史。
不過,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的多位專家看來,這更像是一種『作秀』。他們認為,不同企業間存在不同的生存和經營狀況,實際可操作性並不強,最後效果如何更是不可預知。
中小企生存堪懮
此前據媒體披露的《工資條例》草案中明確,各單位必須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的方式確定工資水平,並通過集體合同的形式予以確認。8月10日,廣東省公布《廣東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指引》明確表示,『如果員工代表發出工資協商要約,資方須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給予回應,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工資集體協商。』對此,廣東省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東莞將在全市范圍內推行工資集體協商試點,目前正在選擇合適的企業類別。
客觀來說,適當的罰款確實將起到保護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群體利益,避免拖欠工資事件發生的作用,但在目前不甚明朗的宏觀經濟環境下,對很多中小企業來說,別說20萬元,5萬元罰款都是一筆不小的開銷。昨日,江蘇一家小型企業的負責人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我們企業肯定會執行國家規定,但這個罰款數額確實有點嚇人。』
中國價值指數首席研究員崔新生則對《國際金融報》記者置評說,該規定有值得肯定的方面,但可操作性並不強。他進一步分析指出:『中小企業能在目前經濟環境下生存下來本就不易,對他們來說,這筆費用無疑是一筆很大的負擔;而對大型企業,尤其是央企等壟斷企業來說,這些費用根本不成問題,而且這些企業本就有優厚的工資薪酬和福利待遇,比如石油、電力、電信、煙草等行業的員工人數不到全國職工人數的8%,但其收入相當於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60%左右,因此規定對他們而言微不足道;就企業自身來說,集體協商是企業內部的事情,能不能全部對外公開還很難說。』
一位不願具名的分析人士甚至對《國際金融報》記者預計,該規定一旦執行,我國企業的生存環境會越來越難。『特別是對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低利潤企業來說,如果集體談判的方式操作不好,就容易變成集體罷工事件,進而延伸出其他的復雜問題。』
『最終的結果很可能不了了之,至少在開始實施階段有點難。』上述分析人士坦言,『就現狀而言,有許多工作並不是通過集體協商能解決的。同時,許多單位的工資都不一樣,甚至要求保密,如何操作?罰款規定可能更多地還是對大型制造企業而言。』
《條例》還可更『剛』
一個不可忽視的現狀是,我國勞動力市場供大於求的情況還未有所改變,且市場上有很多農民工等群體都沒有簽署像樣的工作合同。『這種情況又怎麼能按照《工資條例》的有關要求進行集體協商?』崔新生說,在完善《工資條例》前,相關部門還要考慮到《勞動法》的完善,以及與《工資條例》的具體銜接,這纔是《工資條例》需要『剛性』的地方。
崔新生還說,為保證《工資條例》剛性,防止『作秀』事情發生,還需要一個輔助機制和機構發揮作用,比如建立一個由企業家組織、勞動者組織和政府組成的三方機制。『在強化改善勞動者待遇、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同時,適時適當地保護企業家利益,畢竟中小企業將給中國經濟帶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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