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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老陳醋金字招牌遭遇李鬼
與四川寶寧醋、福建紅曲醋、鎮江香醋並稱為中國四大名醋的山西老陳醋正在經受不法醋廠的衝擊,有專家擔心,如不加大對不法醋廠的打擊,山西老陳醋這張山西省的金質名片有可能變色。
一個『合法』醋廠的誕生
不久前,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在對山西清徐縣一些醋廠進行檢查時發現,一家名為清徐縣奧林醋業有限公司的合法商品醋生產企業疑似大量使用冰乙酸勾兌白醋、老陳醋等產品向市場銷售,稽查人員在現場查出疑似使用冰乙酸勾兌的不合格醋產品1萬多箱,未取得QS認證擅自生產的白醋900箱。
發現這一問題後,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立即將問題產品進行抽樣送檢,暫時收回該企業的QS證書,並在隨後幾日對該企業的生產車間進行了查封,等待檢驗結果出具後作進一步處理。目前這一案件的最終結果仍沒有向外界公布。
國家早在2004年便明令禁止用冰乙酸直接勾兌配制食醋(含白醋),然而在有『醋都』之稱的山西省清徐縣,這一問題不僅沒有根絕,反而出現在像『奧林醋業有限公司』這樣的正規食醋生產企業之中。
不僅如此,一件更為可怕的事情是,有業內人士透露,目前清徐縣醋系列產品生產企業大小共有50餘家,產量佔全省的三分之二,其中領到『市場准入證』——即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有44家,其中有6家屬於上規模大中型生產企業,在其餘38家『有證』生產小企業中,大多數企業不按『山西老陳醋』的傳統工藝生產,在制作過程中偷工減料。
在采訪中,一些山西食醋行業的研究分析人士也證實了這一點。他們表示,山西老陳醋生產有著復雜的工藝和設備要求,最終的產品必須是釀造產生。目前山西每年生產商品醋30萬噸左右,大小生產廠家有500餘家,但有商標的企業僅有40餘家,一些小廠根本不具備老陳醋的傳統生產能力,不惜使用冰乙酸非法勾兌老陳醋,低價入市,惡性競爭,進而擾亂整個市場。
清徐縣奧林醋業有限公司是一個注冊資本僅為50萬元的小規模醋廠,在采訪中當地工商部門的一些負責人甚至不知道當地還有這樣一家企業,在發現問題前企業相關手續證照齊全,是一家合法的陳醋、老陳醋生產企業。
在該公司的宣傳網頁上,該公司稱:『生產的「奧昇」牌老陳醋、陳醋、白醋、禮品醋及「強健」牌系列醋兩大系列三十多個品種,質量上乘,包裝精美,行銷全國,其產品不僅具有綿、酸、香,甜的山西老陳醋傳統風味,而且還具備消費者健康所需要微量元素和各種氨基酸,不失為佐餐和饋贈之佳品。』
與此同時該公司還擁有『山西省放心食品』、『國家質量安全』認證標志、『山西省著名商標』、『全國第十二屆廚師節指定產品』、『環保達標企業』等榮譽稱號。然而正是這樣一個企業,卻被質檢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大量問題醋的存在。
業內人士則指出,該企業未取得白醋生產許可證就進行生產銷售本身違法,同時食用級冰乙酸價格要比工業冰乙酸高得多,每噸出廠價一般在8000元以上,而該企業每噸白醋的生產成本包括包裝、運銷、人力等全部加起來不足5000元。
那麼這樣的企業又是如何獲得審批,順利拿到市場准入證的呢?有知情人士透露,由於這家企業根本沒有生產老陳醋、陳醋的設備,在領取『市場准入證』時把庫房臨時改造成釀造車間,並從別的企業借來高粱、麩皮等原料做擺設。在領取到『市場准入證』之後又改回庫房,生產車間內根本不釀造而是單純的勾兌,而且在廠裡還秘密安裝了儲存『冰乙酸』的大罐。在順利進入行業後又通過特殊渠道先後拿到『山西省著名商標』、『山西省名牌產品』等稱號,並從2009年開始大規模勾兌山西老陳醋、陳醋、白醋等產品銷售,直至被檢查人員發現。
在采訪中,清徐縣工商部門的相關同志向記者坦言,在當地一些小醋廠違反操作流程勾兌老陳醋、將散醋供應給大廠的情況時有發生,但因其不屬於工商查處范圍,他們對此也勉為其難。
『金名片』正在遭受李鬼玷污
山西省釀醋協會會長曹文傑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對於山西來說,老陳醋所擁有的象征意義遠大於它的經濟意義,它是山西的『金名片』。但是,從今天逐漸顯現的一些端倪來看,這張金名片正在遭受來自行業內部的玷污。
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2003年央視曝光清徐勾兌假醋後,當時清徐的所有醋廠都停業整頓,僅僅保留了東湖、水塔、紫林和來福四個廠繼續生產;2004年國家下發QS標准認證,又清理了一批企業。經過這兩次大規模的市場整頓,山西醋企業數量銳減到一二百家,行業得到了很大的規范。但是在這幾年一些小企業為了在夾縫中求生不惜『重操舊業』,這一現象如果不能及時得到嚴厲制止,勢必再次殃及山西整個醋產業。
據了解,目前山西醋總體產量在30萬噸左右,佔全國市場10%左右的份額,2009年銷售收入僅為6.85億元。這些醋分散在40多家有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以及幾百家沒有生產許可證的散醋加工點手中。
曹文傑說,山西醋行業小企業作坊多如牛毛,整個山西醋業生產企業良莠不齊的現狀,是阻礙山西老陳醋發展的一大弊病。由於行業進入門檻低,山西醋業小企業小作坊林立,這些家庭作坊式的小醋廠,生產成本很低,不需要培育品牌。而那些大醋廠經營成本高,生產成本也高,再加上沈重的貸款利息和品牌投入等,造成產品的高成本,在和小醋廠產品市場價位相差不大的情況下,本來就利潤微薄。為了爭奪市場,他們只好不惜以大放血的方式低價傾銷。
曹文傑表示,更有甚者個別小企業、小作坊打著山西老陳醋的牌子乾一些非法的勾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也使得山西正宗的老陳醋價格一降再降。由於一些小企業制假販假、並在市場上對大企業形成價格競爭,使得許多大企業不得不忙於應對內部的市場爭奪,無暇放眼外部市場,嚴重地影響了山西醋業的發展和山西經濟的增長。
曹文傑告訴記者,2009年底,山西省正式實施《關於促進山西醋產業加快發展若乾意見的通知》(簡稱『醋八條』)。按照『醋八條』規定,山西省將按照國家和省級有關標准,對分散的小醋坊進行集中連片改造,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作為示范基地推廣。(記者?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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