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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雖然沒有工資收入,但這些人有可能通過炒房成為百萬富翁或億萬富翁,國家到底能對這部分人征多少稅?』面對國家稅收征管的窘境,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教授袁鋼明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反問道。
事實上,就中國目前的個稅征管體系看,低收入者往往成為個稅征收的主要對象,而真正的高收入者卻依然在稅收監管體系外逍遙,這種窘境何時改變,一直是稅務專家和被征收者所關注的。昨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以下稱《通知》),要求各地稅務機關摸清本地區高收入者的稅源分布狀況,全面推進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管理,加強對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管理,夯實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基礎。
劍指五類高收入者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近年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個人收入差距擴大的問題也引起了社會普遍關注。稅務機關已經采取了很多措施,但由於高收入者所得來源不一,所得形式多樣,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難度日益加大。
按照通知要求,國家將加強對五類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項目的征收管理,分別為加強財產轉讓所得征收管理;加強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征收管理;加強規模較大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管理;加強勞務報酬所得征收管理和工資、薪金所得比對管理;加強對外籍個人取得所得的征收管理。
具體效果有待商榷
著名財稅專家、南開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馬蔡琛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國稅總局此次下發《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為嚴查高收入者偷稅漏稅現象,縮小收入差距,發揮稅收在收入分配中的調節作用。不過他表示,《通知》具體有多大效果值得商榷。
『這五類中高收入者到底有多少?真正的高收入者是不是可以通過這個《通知》被嚴格征稅?這些都是值得商榷的。』馬蔡琛擔表示,關於高收入者征稅應該有一個具體的標准。
對於《通知》將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歸為高收入者這一標准馬蔡琛並不認同。他表示,現在大部分的個稅征收對象都是中等收入者,在北京、上海、廣州這樣的一線城市用年收入12萬元作為高收入者的劃分標准顯然已經不合適了。
而從此次《通知》要求的五類重點嚴征對象來看,其中有四類都集中在非工資收入所得方面。這4個方面主要集中在財產轉讓所得、紅利所得、個體經營所得等。
袁鋼明對記者表示,從政策出臺的背景來看,《通知》出臺的主要目的是想通過對非工資高收入者嚴格征稅達到抑制投機炒作的目的。
袁鋼明指出,目前中國經濟中的投資炒作之風盛行,這主要集中在房地產領域,有很多人通過炒房賺取了巨額財富卻沒有被征稅。這對中國經濟的和諧發展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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