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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京毅
5月20日,原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巡視員郭京毅受賄案一審宣判。記者上午獲悉,北京市二中院認定郭京毅受賄數額總計價值人民幣845萬餘元,以受賄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8年8月13日,44歲的郭京毅被宣布『雙規』。北京思峰律所主任張玉棟以及律所原合伙人劉陽也被帶走,由此曝出了商務部第一大案。
郭京毅成為商務部2003年設立以來,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認定,郭京毅收受人民幣441萬餘元、美元25萬餘元、港幣22萬餘元,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購買房產獲利人民幣165萬餘元;受賄數額總計價值人民幣845萬餘元。據此,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郭京毅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檢方指控其四宗罪,包括受賄為國美電器公司並購鋪路、幫忙設立外資公司半價買別墅、共同受賄387萬元助某公司逃避檢查、受賄78萬元給律所介紹業務。
郭京毅對指控表示無異議
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至2007年間,郭京毅利用其擔任原外經貿部條約法律司投資法律處處長、原外經貿部及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副司長、以及商務部反壟斷調查辦公室副主任等職務便利,在公司上市審批、股權變更報批、外資並購項目審批、改制項目審批、典當公司設立報批以及反壟斷調查等過程中,接受請托,為多家公司提供幫助。同時,郭京毅還為律師介紹項目、為律師代理項目在原外經貿部及商務部審批過程中提供幫助,先後以明顯低價購房獲利、收受銀行卡、接受他人為其支付購房購車款、為親屬減免學費等方式,收受共計334萬餘元。
此外,郭京毅還接受請托,分別伙同時任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司長的許滿剛(另案處理)、國家工商總局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局注冊指導處原處長劉偉(另案處理),在兩家公司接受檢查及設立外資公司報送審批時,提供幫助。郭京毅共收受387萬餘元,並以明顯低價購買別墅一套,獲利123萬餘元。
此案庭審時,郭京毅對指控表示沒有異議。據了解,其已退回全部受賄贓款,並有677萬元贓款扣押在案,他在昌平區的一處別墅也已被查封。
法院認為,郭京毅的行為均已構成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鑒於其被審查後,坦白了有關部門不掌握的受賄事實,積極退贓,對其判處死刑,不立即執行。宣判後,郭京毅未立即表示是否上訴。
受賄款中包括國美110萬
據了解,在郭京毅844萬餘元的受賄款項中,包括國美電器公司110萬元行賄款。此前幾天剛宣判的黃光裕案中,國美公司因向稅務官員及公安人員行賄,被以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500萬元,但行賄的幾名官員中並無郭京毅。法律人士猜測,可能由於多種原因,對這110萬元並未追究行賄方責任。
記者昨日就此事致電國美公司新聞發言人何先生,但截至發稿仍未得到對方任何回復。
案件
在向郭京毅行賄的10多家單位和個人中,不乏知名公司和知名企業人士,除了首富黃光裕和他旗下的國美電器,還有蘇泊爾公司董事長蘇顯澤,以及中國最大的民營燃氣企業———新奧集團總裁楊宇。新奧也成為行賄者中最大手筆的一家。
助新奧減違規處罰得400萬
指控中,郭京毅最大一筆受賄來自中國最大的民營燃氣企業———新奧集團。
1999年,郭京毅就已與新奧總裁楊宇結識,並在新奧集團香港上市過程中給予幫助。作為回報,楊宇將郭京毅大哥安排到新奧旗下的房地產公司工作,並指示下屬,以低於市場售價一半的價格,將兩套房產賣給了郭氏兄弟。按照當時的房價計算,郭京毅從中獲利42萬餘元。
2004年,新奧集團及其子公司涉嫌逃匯、非法套匯、非法使用外匯等違規行為,國家外匯管理局察覺出異常,由外管局管理檢查司司長許滿剛負責調查此事。但許滿剛正是郭京毅的老熟人,楊宇得知這一情況後,請郭幫忙,表示能接受罰款,但希望不要承擔刑事責任。
通過郭京毅的介紹,許滿剛在一次楊宇邀請的高爾夫球會後,收下了一塊歐米茄牌手表。此後不久,外管局便作出處罰決定,認定新奧集團違規使用外匯及非法套匯總額近億元,按5%比例罰款人民幣500多萬元。
這個處罰結果令楊宇很滿意,作為感謝,他給了許滿剛一張存有310萬港元的銀行卡。而作為中間人的郭京毅要求楊宇兌現承諾,分四次收取了楊宇387萬餘元。
據了解,郭京毅被『雙規』期間,許滿剛擔心受牽連,將310萬港元的銀行卡還給了楊宇,但他最終未能逃脫。羈押期間,許滿剛寫下10萬字的檢討,後悔自己『交友不慎』。
幫首創設外資公司獲123萬
2002年,郭京毅昇任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條法司副司長,當時首創公司欲設立外資公司,找到郭京毅幫忙。郭找到時任國家工商總局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局注冊指導處處長的劉偉,兩人合力提供了幫助。
事成之後,郭京毅和劉偉以5折價格,從首創公司下屬北京首創陽光房地產公司的項目———北京西三旗的雪梨澳鄉小區,各買了1套別墅,兩人比鄰而居。法院認定,這筆交易令郭京毅獲利123萬餘元,劉偉獲利124萬餘元。目前郭京毅的這套別墅已被查封。
幫助蘇泊爾並購案收30萬
北京思峰律師事務所原主任張玉棟,是郭京毅北大法律系1982級國際法專業同班同學。張玉棟曾向郭京毅承諾,如果成功介紹代理項目,可以按照律師費的5%到15%提成。對思峰律所辦理的項目,郭京毅等人關照有加,審批時間相對很短。這樣的合作長達10年之久。郭京毅共收受張玉棟賄賂78萬餘元。
蘇泊爾公司就出現在這個鏈條上。2006年8月,法國SEB集團開始蘇泊爾並購談判,但遭遇國內該行業多家企業反對,稱這是『危及行業企業生存』的壟斷式並購。隨後,商務部啟動反壟斷調查。
為應對調查,蘇泊爾公司董事長蘇顯澤通過楊宇認識了張玉棟和郭京毅。蘇顯澤先後向郭京毅支付好處費30萬元,並向郭指定的代理律師張玉棟支付了100萬代理費。郭京毅向蘇顯澤表態,收購是好事,一口鍋影響不了國家安全。他會起草反壟斷調查報告,手續上的事讓張玉棟去辦就可以了。
最終,2007年,蘇泊爾並購案反壟斷調查獲商務部批准,後法國SEB集團控股蘇泊爾。
改法規助國美上市拿110萬
據了解,國美董事會主席黃光裕與張玉棟私交甚好,黃通過張結識了郭京毅。
2004年,國美電器欲借殼海外上市,要將65%股權轉讓給一家外資公司,但該比例超過了法規規定的外資佔股上限。為了推動成功上市,郭京毅不惜主導修改法規,放開了外資佔股限制。
2006年11月1日,國美宣布收購另一家電器公司。此前4天,商務部就這起電器收購案舉行聽證會,這是商務部對零售業並購活動進行的首次反壟斷調查聽證會。盡管參會家電業巨頭均投了反對票,但會後在商務部未作出最後表態的情況下,合並卻突然宣布成功。而當時,商務部反壟斷調查辦公室副主任正是由郭京毅兼任。
法院認定,2004年至2007年間,郭京毅在這兩件事項上,分兩次收受人民幣1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