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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簡稱:海泰發展 股票代碼:600082 編號:(臨2010—006)
天津海泰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議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沒有新議案提交表決。
天津海泰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0年5月18日上午十點在公司會議室召開了2009年年度股東大會。出席會議的股東和股東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70,077,385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6.32%。本次會議由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楊川先生主持本次會議。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列席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會議的股東和股東委托代理人以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2009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此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票170,077,385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票0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0%;棄權票0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0%。
二、審議通過了《200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此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票170,077,385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票0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0%;棄權票0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0%。
三、審議通過了《200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此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票170,077,385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票0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0%;棄權票0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0%。
四、審議通過了《200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經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2009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實現淨利潤93,391,545.86元,根據《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盈餘公積金9,339,154.5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潤314,344,687.07元,扣除2008年度現金紅利分配16,152,895.65元,2009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潤合計為382,244,182.69元。
由於公司未來一年地產項目開工資金需求較大,為保證公司發展及股東的長遠利益,同意公司2009年度不分紅不轉增,剩餘未分配利潤382,244,182.69元轉結下一年度。
此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票170,077,385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票0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0%;棄權票0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0%。
五、審議通過了《2009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此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票170,077,385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票0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0%;棄權票0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0%。
六、審議通過了《關於聘請公司2010年度財務審計機構的議案》
同意續聘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2010年度審計機構,並授權董事會決定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2010年度的審計費用。
此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票170,077,385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票0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0%;棄權票0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0%。
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的議案》
同意公司2010年度申請包括短期貸款、長期貸款等在內的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的貸款,擔保方式為信用擔保或自有資產抵押。
同意在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的貸款授權額度范圍內,全權委托公司董事長楊川先生在2009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2010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日之內,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規定的程序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簽署《貸款合同》以及與貸款相關的《抵押合同》《反擔保合同》等法律文書,公司董事會將不再逐筆形成董事會決議。
此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票169,882,185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99.89%;反對票195,200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0.11%;棄權票0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0%。
八、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0年度競拍土地使用權及產權相關授權的議案》
同意公司2010年度土地競拍總金額為10億元。在此額度內,授權公司經營層在2009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2010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日之內,參加與公司主業相關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競買相關活動並辦理相關事宜,公司董事會將不再逐筆形成董事會決議。
同意授權公司經營層在2009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2010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日之內,參加與公司主業相關的產權交易機構公開掛牌交易產權的競買相關活動並辦理相關事宜。產權競買的單筆交易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公司董事會將不再逐筆形成董事會決議。
此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票170,077,385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票0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0%;棄權票0股,佔參會有表決權股份的0%。
九、律師見證情況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對本次股東會議出具了法律意見書。經辦律師邱梅女士認為:本次大會之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召集人資格、會議的表決方式和程序符合《證券法》、《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大會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十、備查文件
1、《天津海泰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天津海泰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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