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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2393 證券簡稱:力生制藥 公告編號:2010-002
天津力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天津力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0]371號)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4,600萬股,每股面值1.00元,發行價格為45元/股,共募集資金總額2,070,000,000.00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69,994,129.88元,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2,000,005,870.12元。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已對力生制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中瑞岳華驗字【2010】第090號』驗資報告。
根據《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募集資金用途,公司計劃使用募集資金為867,684,000元,其中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如下:
為使公司的募投項目順利進行,公司及新冠制藥已先行通過自籌資金進行募集資金投入項目。截止2010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額如下表所示:
序號項目名稱土建支出流動資金支出小計
1天津市新冠制藥有限公司化學原料藥物產業化項目70,786,884.20 15,961,330.67 86,748,214.87
2天津市新冠制藥有限公司化學藥物制劑生產、研發項目13,950,428.14
13,950,428.14
合計
84,737,312.34 15,961,330.67 100,698,643.01
以募集資金置換上述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中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公司於2010年5月17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100,698,643.01元置換已預先投入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同等金額的自籌資金。
公司獨立董事經核查後,對該事項發表意見認為:
公司本次將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內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等相關法規及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有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募集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預先以自籌資金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行為符合維護公司發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維護全體股東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用募集資金100,698,643.01元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
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
公司保薦機構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薦代表人王鎮、王振剛在核查後出具《關於天津力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核查意見》,認為:本次力生制藥之新冠制藥募集資金置換事項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頒布的《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等法律、法規、規則的有關規定,本次新冠制藥募集資金置換事項不存在實質性障礙。本保薦機構同意本次力生制藥用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的資金100,698,643.01元。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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