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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3月19日發布大股東征集股權受讓方提示公告後,*ST傳媒(000504)5月6日開出了受讓方的具體條件,其中要求受讓方淨資產不低於30億元,且須為國有或國有控股企事業單位。
此前,有報道稱,*ST傳媒的實際控制人與湖南高速集團旗下湖南高速公路廣告投資有限公司簽署了意向性協議,湖南高速公路廣告公司計劃受讓*ST傳媒25.58%股份實現借殼上市。有市場人士認為,根據*ST傳媒此次開出的苛刻條件,湖南高速公路廣告公司無疑全部滿足,可能此前傳言非虛。
十年易手
*ST傳媒稱,5月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東工業和信息化部計算機與微電子發展研究中心通知,研究中心已於2010年5月4日收到工業和信息化部批復意見,同意研究中心以公開征集方式協議轉讓所持有的國有法人股,計797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5.58%。
*ST傳媒(000504)前身為海南國際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後經股份制規范化改造,於1992年12月8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股票簡稱『港澳實業』。1997年7月經海南省證管辦(1997)169號文批准,國邦集團有限公司受讓『港澳實業』法人股9034萬股,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1999年7月經公司1999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及有關部門批准遷址北京,並更名為北京港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工信部研究中心受讓國邦集團持有的『港澳實業』全部股份並對公司進行了重大資產重組,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後經公司2000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批准更名為北京賽迪傳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擬轉讓股份為研究中心持有的全部賽迪傳媒股份,合計7970萬股。根據國資委及證監會《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本次轉讓價格應不低於股份轉讓信息公告日2010年3月19日前30個交易日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算術平均值的90%。按此測算,本次協議股份轉讓交易價總計不低於6.38億元。
條件苛刻
根據公告,擬受讓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包括:設立三年以上,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意向受讓方和其實際控制人的淨資產總計不低於30億元;鑒於賽迪傳媒媒體業務的特殊性,意向受讓方須為國有或國有控股企事業單位;意向受讓方具備收購及經營賽迪傳媒的實力,擁有優質資源或資產,所處產業或擬重點發展產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和發展導向,有利於賽迪傳媒的未來發展。
*ST傳媒表示,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對本次協議轉讓的批復,在公開征集完成後,仍需將具體的轉讓事宜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報財政部審批。因此,在本次公開征集所規定的到期日,研究中心是否能征集到受讓方存在重大的不確定性,另一方面,在規定日期內征集到受讓方後,是否能夠獲得相關部門的批復以及股份轉讓是否能夠實施也存在重大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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