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不可將物價變動的復雜成因簡單地歸結到僅看CPI增長率走勢就判定是否發生了通貨膨脹。水、電、燃氣等方面的價格改革的展開是引致2010年CPI增長率呈正增長的重要成因。這種由政府調整價格所引致的CPI正增長是否也屬於『通貨膨脹』,需要用從緊的貨幣政策措施予以抑制?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則不僅與政府的價格調整政策相矛盾,而且將引致更為嚴重的宏觀經濟緊縮後果
進入2010年以後,隨著CPI在1-3月份的上行走勢的展開,通貨膨脹又成為許多人熱議的一個話題。在西方經濟學和西方國家中,CPI的確是衡量和判別通貨膨脹的實踐指標,但將這一指標簡單照搬於中國實踐是否合適以及相關對策的效應狀態,是值得認真探究的。
通貨膨脹的基本定義,無論在馬克思經濟學中還是在西方經濟學中,指的都是因貨幣發行過多所引致的物價普遍且持續地增長。在這一定義中有三個要點值得特別關注。一是『貨幣發行過多』。換句話說,如果物價上行不是由於貨幣發行量超過商品流通所需要的貨幣量引致的,那麼,這種物價上行不屬於通貨膨脹范疇。二是物價普遍上行。其內在含義是,如果CPI上行不是由物價普遍增長所引致的、只是由某一種或某幾種商品價格增長所引致的,那麼,這種CPI上行不屬於通貨膨脹范疇。三是『持續增長』。從邏輯關系上說,如果CPI上行不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僅僅表現為一個相對短暫的時間,則不屬於通貨膨脹范疇。在現實中,西方國家一般以CPI連續上行6個月且超過3%為判別通貨膨脹的尺度。
物價變動成因相當復雜
中國的物價上行有著自己的特殊性。從改革開放30多年的歷程看,如果以年為計量單位,則CPI的變動始終沒有停止,既有CPI上行的時期,也有CPI下落的走勢,但總趨勢是上行的。其中,就1998年以後的10多年時間而言,中國雖有幾次物價上漲時期,但沒有發生過物價普遍上漲的通貨膨脹。具體來看,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的CPI增長率上行(在2004年8-9月CPI增長率曾高達5.3%),主要是由糧食供不應求引致的;2007-2008年的CPI增長率上行(在2008年1-3月CPI增長率曾高達8%以上),主要是由豬肉及肉制品引致的。在這10多年時間裡,非食品類產品的價格上漲率或者處於負增長走勢或者年增長率不超過2%,因此,均不屬於通貨膨脹范疇。
中國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各次物價變動的成因,不僅不盡相同,而且相當復雜。且不論CPI下落,就是CPI上行也有著多種情形:第一,價格向價值回歸過程中的物價上行。在計劃經濟時代,中國有著相當多基本生活用品(如糧食、布匹、煤等)處於購銷倒掛狀態,采用財政補貼方式維系它們的生產銷售。在80年代的價格改革過程中,一項重要舉措就是變『暗補』為『明補』(由此,在職工的工資中有了『副食品補貼』等科目),這自然引致物價上漲。第二,資源貨幣化過程中的物價上行。在中國傳統體制下,諸如土地、技術等資源是沒有價格的(這也是引致這些資源開發利用效能不高的一個主要成因)。90年代以後,這些資源的貨幣化進程大大加快(同時貨幣化程度也明顯提高),利用這些資源的各種費用理應計入企業生產銷售的財務成本,由此,必然推進商品價格的上行。第三,由商品供不應求引致的物價上行。這又可細分為商品的普遍供不應求、多數商品供不應求、幾種商品供不應求和某種商品供不應求等多種具體情形。商品供不應求必然引致物價上行,這是一般經濟學原理,無需贅述。第四,由國際市場商品價格上漲引致的國內物價上行。這種物價上行的程度,既取決於國內對相關商品的自給能力和程度,也取決於相關商品的對外開放程度。2008年上半年,國際市場上大米等糧食價格大幅上漲(上漲了2倍左右),中國市場中大米等糧食價格並沒有隨之同幅度上行,一方面是因為國產大米等糧食基本上能夠滿足國內消費和生產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因為國產大米等糧食沒有大幅進入國際市場循環。第五,由貨幣發行過多引致的物價上漲。
從2010年的物價走勢來看,繼2009年大部分月份CPI呈負增長且在2009年底CPI增長率由負轉正的走勢,2010年的CPI走勢僅僅因為翹尾因素的影響就將呈正增長走勢。由此提出了一個問題:由這種翹尾因素引致的物價上行是否屬於通貨膨脹范疇?其次,自1998年以後,中國經濟就處於比較明顯的產能過剩格局中,雖然對外貿易的擴展有所緩解,但『儲蓄>投資+淨出口』的格局並沒有根本改變。在此背景下,中國如何能夠形成商品價格普遍上漲從而引發通貨膨脹的走勢,內在機理是什麼?
需探究CPI變化內在機制
按照2008年物價上漲的翹尾因素分析,2009年的物價應當呈負增長走勢,但是,在2009年《政府工作報告》所列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中,居民消費價格(CPI)漲幅被界定在4%左右。如此高的CPI目標,是計算缺乏科學性,還是已有一些價格調整的預案?
從該報告的『2009年主要任務』中可以看到:『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繼續深化電價改革,逐步完善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形成機制,適時理順煤電價格關系。積極推進水價改革,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非農業用水價格,完善水資源費征收管理體制。加快建立健全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機制,積極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這意味著,在2009年間,隨著國民經濟增長態勢轉好,各項經濟指標比較理想時,可能啟動水、電、燃氣等方面的價格改革,這將推動CPI呈正增長走勢。2009年5月,有關部門開始著手進行水、電、燃氣等方面的價格改革,但社會反響強烈。為了保證建國60年大慶的順利進行,只好將這些價格改革的時間推遲到2009年的11月份以後展開,這是導致CPI增長率由負轉正的時間在2009年11月份以後發生的主要成因。由於這些方面的價格改革在2009年最後兩個月內不可能完成,所以,2010年還將繼續展開,這是引致2010年CPI增長率呈正增長的重要成因。由此,提出了一個問題,這種由政府調整價格所引致的CPI正增長是否也屬『通貨膨脹』,需要用從緊的貨幣政策措施予以抑制呢?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則不僅與政府的價格調整政策相矛盾,而且將引致更為嚴重的宏觀經濟緊縮後果。
綜上所述,不可將物價變動的復雜成因簡單地歸結到僅僅看CPI增長率走勢就判定是否發生了通貨膨脹。經濟學分析的真諦不僅在於看數據指標的變化,更重要的還在於探究這些數據指標發生變化的成因、機理和效應,因此,必須探究CPI變化的內在機制。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