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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3日,越南政府對外宣布,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簡稱『中建公司』)在胡志明市的一項工程被中止。該項目合同金額8500萬美元,執行期3年,已接近尾聲。雖然越南政府對中建公司十分滿意,並希望繼續加強合作,但是,由於該項目為世行貸款支持項目,而中建公司的建設資格是被世行否決的。原因是中建公司曾在2009年承包菲律賓項目時涉嫌違標,被列入世行的『黑名單』。被列入『黑名單』的還有中國路橋集團、中國地質工程集團和武夷實業。
據了解,4家被列入『黑名單』的中國企業,分別受到了5~8年的處罰,在處罰期內,4這家中國企業將不能參與任何與世行貸款相關的項目,包括世行在中國國內的項目。由於世行公布的『黑名單』,近於全球『通緝令』,不僅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形象和聲譽會受到很大影響,其所在國企業在國際上的形象和聲譽也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尤其是中建公司、路橋集團、地質工程集團都是中央企業,在中國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其對中國企業形象和信譽的影響可想而知。
那麼,這些在國內從未受到過類似『處罰』的企業,為何在國際市場被列入『黑名單』呢?除了有關人士分析的這些企業市場適應能力、國際化能力和對國際規則的把握能力不強等因素之外,是否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呢?
眾所周知,像中建公司、路橋集團這樣的大型國有企業,在國內都享有特殊的地位和待遇,受到特別的保護,即便出現一些違規問題,也會被有關方面和地方政府『暗箱操作』抹掉。因此,它們很少受到制度和規則的約束。也正因為這樣,一些企業就不會把法規放在眼裡,而是一切憑借其特殊地位和影響行事。但是,到了國際市場,法律、規則、程序、資質、信譽等都成了衡量企業能否佔領市場、獲得巨大競爭力的根本條件。任何違標、圍標等違規行為,都將受到嚴厲的懲罰。所以,當這些企業將國內的某些『潛規則』用於國際市場競爭時,自然會受到國際市場規則的約束和限制。
此外,中國金融機構在與其他企業發生業務往來時,很少像世行一樣,除了關心貸款的償還之外,還要關心企業是否規范使用貸款、日常經營行為是否規范等。也就是說,我們銀行不僅要幫助企業解決資金問題,還應該督促企業規范經營行為、提高管理水平。如果我們的銀行能做到這些,我相信我們的企業挪用貸款、違規使用貸款以及在經營過程中使用非法手段的行為會減少。
總之,這4家國企被列入『黑名單』的事件告訴我們,中國企業要想真正在國際市場佔有一席之地,不僅企業應當努力適應國際市場規則、提高國際化能力和把握國際市場規則的能力,國內的經濟環境、經濟秩序、市場規則等也要進一步的整頓和完善,以適應企業全面進軍國際市場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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