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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不斷』的紫金礦業雖然內部飽受限售股股東減持套現之患,但雄心勃勃的陳景河甘當『空中飛人』到處洽談海外收購事宜,只為加速紫金礦業『國際化』的步伐,然而,這卻是一條頗為坎坷和充滿未知的道路。公司去年底的一樁海外要約收購到現在都沒有下文,而近期的一則公告卻讓此次收購又蒙上未知的『陰影』。
就在此公告發布前不久,即3月底,紫金礦業公告稱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有投資者質疑,紫金礦業海外收購多次延期是否與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有關。昨日晚間,《證券日報》記者采訪董秘鄭於強,問及遭遇證監會立案調查原因時,鄭於強對該問題三緘其口。
要約收購不斷延期
海外並購或受阻
2009年11月29日,紫金礦業與Indophil公司簽署《收購履行協議》,擬要約收購該公司。2009年12月24日,紫金礦業下屬全資子公司金蘊礦業(BVI)有限公司(簡稱『金蘊礦業』)作為本次要約收購的收購方,於2009年12月23日向澳大利亞證券與投資委員會提交《要約人聲明書》,並於同日將該聲明書送予Indophil公司。
該項收購在2010年1月獲得了進展。2010年1月9日,金蘊礦業稱本次要約收購已獲澳大利亞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的批准。本次要約收購期將從2010年1月18日開始,於2010年3月19日晚上7點終止。
紫金礦業2010年1月19日的公告再次確認了上述要約收購日期。
但是此後,要約收購開始出現了不順,最為明顯的就是要約收購有效期的多次延長。
2010年3月10日,金蘊礦業宣布將本次要約收購Indophil的有效期從2010年3月19日下午7時延長至2010年4月16日下午7時。然而,過了近一個月,金蘊礦業將要有收購有效期又延長了一個月,至2010年5月14日下午7時。
時隔9天,2010年4月17日,紫金礦業公告稱鑒於公司與Indophil同意對雙方於2009年11月29日簽署的《收購履行協議》第13.3條有關協議終止條款進行修改,將協議任何一方可提出終止的時間延長至2010年4月18日之後的任何時間。
修改後該條款內容如下:Indophil或公司可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該終止通知將於通知中載明的日期(終止日)下午5:01生效(終止日應為書面通知日後至少12天),且於終止日本次要約仍受限於協議中的某項要約條件時,終止纔生效,若於終止日本次要約已不受限於要約條件,則該終止通知將失效或無法生效。
按照上述修改後的條款,『這意味著此次要約收購的不確定性更大了,因為終止協議的條件更寬松了。』一位不願具名的分析人士表示。
記者昨日聯系了公司董秘鄭於強,問道是不是紫金礦業此次海外收購受阻導致收購日期不斷延遲,他停頓幾秒後表示:『你看我們公告就行了。』
投資者疑惑:
是真收購還是假收購?
根據公告,紫金礦業此次收購Indophil公司約合人民幣33.68億元。公司稱收購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公司自有資金及銀行貸款。本次要約收購的完成受限於有關條款及條件,而收購生效的條件包括以下幾點:公司獲得Indophil股份中90%的權益;獲得中國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的有效批准;獲得澳大利亞監管部門的有效批准;Indophil或其業務沒有遭受重大不利影響;Indophil完成對Alsons所持有的3.27%SMI權益的收購等。
而截至2010年4月9日,本次要約收購已獲得澳大利亞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的批准;Indophil已完成對Alsons Corporation所持有的SMI3.27%權益的收購。
17日的這個公告又讓此次要約收購增加了幾分不確定性。有投資者開始懷疑此次收購的真實性。
投資者的懷疑不無道理。紫金礦業曾於2010年3月29日接到證監會的立案調查通知書,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被立案調查。分析人士表示,紫金礦業此次遭立案調查極有可能是因為2009年7月並購哈薩克斯坦黃金公司導致股價異動的事。
據報道,2009年7月9日午間後,包括中金,國泰君安,申萬等多家券商機構紛紛流出消息稱紫金礦業並購哈黃金事宜將於兩日內有明確說法,建議關注。隨即,大筆資金開始出動,據相關監測數據顯示,當日紫金礦業以4.94億元的資金淨流入排名當日個股主力淨買入第一位,午後股價也從早盤下跌1%迅速翻紅。
7月10日早盤,紫金礦業股價繼續拉昇,一度上漲超過7%。然而公司股價這番『瘋狂』之後卻被香港聯交所緊急停牌。紫金礦業隨即於2009年7月10日中午1點38分在香港聯交所發布公告稱,紫金礦業談判收購哈黃金股權的項目已經終止。至此,並購哈黃金真的是一場『騙局』。而有知情人士對媒體表示,消息是公司自己放出去的。
此次收購Indophil公司,隨著要約收購的不斷延期、雙方對終止協議的重新修訂,加上紫金礦業去年那場『騙局』的影響,難怪有投資者對此次收購的真實性存在疑慮。
記者詢問公司被立案調查是否是與並購哈薩克斯坦黃金公司,並導致股價異動有關時,董秘鄭於強表示:『這個不能告訴你。』而對於調查結果,董秘稱:『這個更不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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