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在網絡上炒得沸沸揚揚的茅臺集團旗下保健酒『白金酒』涉嫌違規一事,似乎並未影響其開拓更大市場的腳步。白金酒在其官網上緊急增加解釋說明語句,產品名稱最新顯示為『白金酒茅臺不老牌酒(以下簡稱『白金酒』)』。然而,該酒宣傳中提及的18味藥材仍有8味未在產品包裝上標識,涉嫌違反保健產品原料不允許隨意變更的法規。
昇級版成改名借口?
《證券日報》記者通過白金酒北京市場部李先生了解到,白金酒正在緊張備貨,目前北京的超市和專賣店還看不到白金酒。記者走訪了位於萬達廣場的白金酒營銷中心——北京白金至尊酒業有限公司,發現其正在進行招聘活動。但是相關人員以負責人在出差為由拒絕采訪。
記者撥打白金酒客服熱線,工作人員證實白金酒的確有3種不同度數的產品,酒精濃度分別為35%、38%和53%。貴州茅臺酒廠(集團)保健酒業有限公司白金酒事業部官方網站也載有這3種度數的白金酒產品展示。根據公開可查信息,白金酒盡管度數不同,使用的卻是同一個生產批號『衛食健字(1999)第0204號』。
記者注意到,茅臺白金酒官網在公司介紹的網頁上用加粗字體標明『白金酒是茅臺不老牌酒中唯一具有保健食品批號的保健酒,是茅臺不老牌酒的昇級版。』這一系列酒的名稱也統一為『白金酒茅臺不老牌酒』。
本報記者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沒有檢索到茅臺白金酒的相關信息。但『衛食健字(1999)第0204號』的產品名稱顯示為『茅臺不老酒』,而沒有關於『茅臺不老酒』更名為『白金酒茅臺不老牌酒』或者另起爐灶的『白金酒』登記信息。
黃金酒與白金酒名字十分相近,而且都是由老酒『昇級』而成。黃金酒的的全名是『黃金牌』萬聖酒,批准文號為『國食健字G20060057』,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顯示該文號對應的產品名稱正是『黃金牌萬聖酒』。
8味藥材拒不告訴消費者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顯示,『茅臺不老酒』的主要原料一欄中除白酒之外只有『紅參、當歸、羅漢果、枸杞、黑芝麻、紅花、大棗、肉桂、桑椹、桂圓』10味藥材;不適宜人群寫著『未成年人、妊娠期婦女、心腦血管疾病患者、肝腎功能不全者及酒精過敏者』。
但是在茅臺白金酒打過『補丁』的公司介紹頁面上,依然可見『融入十八味純天然草本植物藥材』,其他廣告宣傳資料中的『18』味藥材字樣也未作改變。那麼白金酒添加的藥材到底是10味還是18味?
白金酒客服人員解釋說,未標明的8味藥在生產標准裡是有的,但是涉及商業機密,因此不便公布。『(已經標識的)10種藥材都是日常可見,有的都可以直接食用,其他8味藥也不會對身體造成什麼影響。』
而黃金酒以五糧液為酒基,其批准文號對應產品的主要原料為『鹿茸、龜甲、西洋參、杜仲、枸杞子、蜂蜜、白酒、水』,與黃金酒『五種糧食,六味中藥』的宣傳語相符。
若白金酒果真如客服所說添加了18味藥材,則違反了2005年4月30日頒布的《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第三十六條規定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中載明的保健食品功能名稱、原(輔)料、工藝、食用方法、擴大適宜人群范圍、縮小不適宜人群范圍等可能影響安全、功能的內容不得變更。』根據廣告界相關人士的說法,若只添加了10味藥材,則白金酒涉嫌違反《廣告法》,虛假宣傳『融入十八味純天然草本植物藥材』,誤導消費者。
據《中國消費者報》報道,江蘇常州消費者李女士稱,家中老人對白金酒標識出的10種藥材都無過敏史,但是服用白金酒後腹部出現紅色斑點、頭暈難受的癥狀,至次日方纔緩解。盈科律師事務所蔣書華律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如果未標識的8味藥材可能對某些消費者造成潛在危害,那麼白金酒必須將其標識出來,讓消費者購買之前以此為判斷依據。
一個批號能生產三種度數的酒?
在北京市家樂福國展店,記者發現43度和53度的茅臺迎賓酒生產許可證號均為QS5200 1501 0001,執行標准也均為Q/MTJ02.29。五糧液集團生產的瀏陽河4星39度和52度也共用一個生產許可證編號——QS5100 1501 0002和一個產品標准號——GB/T10781.1(一級)。在其他保健酒中,椰島鹿龜酒只有酒精濃度為33%的產品;勁酒盡管包裝規格不同,但酒精濃度統一為35%。另據可查資料,黃金酒也只有35度的。
茅臺推出的『白金酒茅臺不老牌酒』之所以設置了3種不同度數,是『考慮到不同消費者的需求』,但是保健酒既不是純粹的藥品也不是單純的酒,作為一種交叉產品,保健酒是否能用一個生產批號生產不同酒精濃度的產品呢?多位律師向記者表示,不清楚這個問題。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致電國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法規處、北京工商局東城區分局法規處等相關部門,但工作人員均表示對此不甚了解。
相關酒類專家表示,酒精度高的烈性酒,對人體的損害也是比較大的,特別是常年飲用,容易引起慢性酒精中毒,對神經系統、胃、十二指腸、肝髒、心髒、血管,都能引起疾病。從人體健康著眼,降低酒度是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白金酒作為一種保健酒,35度、38度、53度的保健效果是否相同有待考證。而且,根據『茅臺不老酒』的登記信息,其食用量為『每日1-2次,每次50ml』,也未區別不同度數的用量。
現在看來,不僅消費者對於白金酒的效用無法把握,而且其自身也陷於兩難境地:如果生產中添加了10味藥材而宣傳是18味的話,則涉嫌違反《廣告法》誤導消費者;但如果在生產過程中真的添加了18味藥材的話,則違反了《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第三十六條規定(在該規定下,茅臺不老酒只注明了10味藥材)。
對於茅臺的兩難境地,用一位市場人士的話來講,茅臺不老酒是在給自己『挖坑』。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