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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於實施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宣布自5月1日開始,在天津、江蘇、山東、湖北、內蒙古、福建以及青島等七個省(市)開展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試點。
據了解,此次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合規企業的正常進口付匯業務無需再辦理現場核銷手續;取消銀行為企業辦理進口付匯業務的聯網核查手續;外匯局對企業實行名錄管理,進口付匯名錄信息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共享,企業異地付匯無需再到外匯局辦理事前備案手續;外匯局利用『貿易收付匯核查系統』,以企業為主體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監測預警,針對異常交易主體進行現場核查,確定企業分類考核等級並實施分類管理。
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將大為便利貿易項下對外支付,減輕企業和銀行負擔。【記者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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