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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0836證券簡稱:鑫茂科技公告編號:(臨)2010-012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無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的情況。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會
2.表決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表決相結合的方式。
3.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本公司4樓403會議室。
4.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0年4月7日下午14:50。
5.主持人:杜克榮董事長
6.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0年4月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10年4月6日下午15:00至2010年4月7日下午15:00間的任意時間。
7.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等有關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1、出席總體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會議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39名,代表股份78330177股,佔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34.81%。
2、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會議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76645862股,佔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34.06%。
3、網絡投票情況
通過網絡投票表決的股東共132名,代表股份1684315股,佔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0.75%。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1、審議通過了《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基本條件的議案》;
(77935077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9.50%;
2327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0.30%;
1624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0.20%;)
2、逐項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擬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控股股東鑫茂集團回避表決);
第1項、發行股票的種類和面值
(10183152股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6.22%;
2518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2.38%;
1484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40%;)
第2項、發行方式和發行時間
(10183152股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6.22%;
2513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2.37%;
1489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41%;)
第3項、發行數量
(10183152股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6.22%;
2513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2.37%;
1489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41%;)
第4項、發行對象及認購上限
(10183152股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6.22%;
2513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2.37%;
1489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41%;)
第5項、認購方式
(10183152股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6.22%;
2513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2.37%;
1489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41%;)
第6項、發行價格及定價方式
(10183352股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6.22%;
2513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2.37%;
1487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41%;)
第7項、限售期限
(10183152股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6.22%;
2513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2.37%;
1489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41%;)
第8項、本次發行前滾存利潤的安排
(10183152股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6.22%;
2513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2.37%;
1489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41%;)
第9項、上市地點
(10183152股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6.22%;
2513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2.37%;
1489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41%;)
第10項、募集資金數量及投向
(10183152股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6.22%;
2513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2.37%;
1489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41%;)
第11項、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有效期
(10183152股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6.22%;
2513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2.37%;
1489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41%;)
3、審議通過了《公司201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的議案》(控股股東鑫茂集團回避表決);
(10159852股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6.00%;
2180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2.06%;
2055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94%;)
4、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同意與鑫茂集團簽訂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協議的議案》(控股股東鑫茂集團回避表決);
(10139852股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5.81%;
2207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2.09%;
2228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2.10%;)
5、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議案》;
( 77799377股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9.32%;
2207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0.28%;
3101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0.40%;)
6、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報告的議案》;
( 77798377股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9.32%;
2207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0.28%;
3111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0.40%;)
7、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的議案》;
( 77798377股同意,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99.32%;
220700股反對,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0.28%;
311100股棄權,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0.40%;)
五、律師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聘請了北京市君都律師事務所王懷兵律師出席,並由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該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股東大會人員資格及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對議案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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