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北京地區機動車商業保險費率浮動方案》正式出臺。自明年1月1日起,京城經營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公司可自主選擇使用該方案。而據北京市保監局副局長劉躍林透露,在京經營車險的29家財險公司都已承諾使用該方案。
>>變化
賠款金額納入浮動系數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表示,與10月21日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費率浮動方案》采納了具備實施條件的合理建議,將賠款金額作為浮動因素納入方案,適當調整了上年賠款次數的浮動系數和檔次。北京市保監局全程跟蹤監督了《費率浮動方案》的制定、調整和完善工作,以防止出現因費率浮動而變相漲價的問題。
據介紹,《費率浮動方案》引入了『賠款金額調整系數』,對『無賠款優待及上年賠款記錄』系數進行了調整:對於上年發生商業車險賠款的車輛,如已決賠款(已經結案的賠案賠款)總金額低於或等於上年商業車險簽單保費,將對應賠款次數檔次的系數值再優惠10%;如已決賠款總金額高於上年簽單保費,『無賠款優待及上年賠款記錄』系數維持不變。
征求意見稿發布以來,廣大車主提出了很多意見和建議,例如『費率浮動應考慮交通違法記錄』、『建議由於自然災害等非人為因素產生的無責賠付記錄不計入理賠次數』等。北京保險行業協會車險部負責人李楓表示,對於受現有數據和技術條件限制而沒有采納的意見和建議,將在方案實施過程中逐步積累數據,待條件成熟後分步予以采納,例如將交通違法與費率浮動掛鉤、建立費率浮動檔次昇降機制等。
解讀
給安全行車者更多優惠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方面表示,《費率浮動方案》在保持現行商業車險條款費率不變的基礎上,一是簡化了費率浮動系數,加大了『無賠款優待及上年賠款記錄』系數的浮動區間,使安全行車的車主能夠享受更多優惠;二是可通過北京車險信息平臺,對選用《費率浮動方案》的保險公司商業車險承保環節進行系統管控,確保其能夠按照車輛實際發生的賠款次數及賠款金額,合理計算浮動系數;三是規范了選用《費率浮動方案》的保險公司車型代碼和新車購置價,以解決個別公司利用新車購置價搞惡性競爭、損害被保險人利益的問題。
>>舉例
出險少者:最高可省1753.5元
出險多者:最高多花3709.4元
一輛五座小轎車,投保10萬元的車損險及10萬元的商業三者險,今年的標准保費為2594元,其上年商業車險簽單保費為2304.2元。
《費率浮動方案》實施後,如果該車上一年度未發生賠款,『無賠款優待及上年賠款記錄』系數為0.85;同時投保包括商業三者險在內的兩項險種並且平均年行駛裡程小於30000公裡,該兩項優惠系數均為0.9;另外該車非老舊新特車型,綜合以上因素,最終費率浮動系數為0.6885(0.85×0.9×0.9),應交納保費1786元,節省保費808元。
同樣是這輛車,若其他條件不變,今後4年內不出險,到第5年時保費將下浮至840.5元,節省保費1753.5元。
如果這輛車上一年度發生2次賠款,對應賠款次數檔次的浮動系數為1.0,如已決賠款金額為1500元,低於上年簽單保費,則『無賠款優待及上年賠款記錄』系數為0.9(1.0×0.9),最終費率浮動系數為0.729(0.9×0.9×0.9),應交納保費1891元,節省保費703元;如已決賠款金額為3500元,高於上年簽單保費,則『無賠款優待及上年賠款記錄』系數為1.0,最終費率浮動系數為0.81(1.0×0.9×0.9),應交納保費2101.1元,節省保費492.9元。隨著發生賠款次數的增加,保費將出現不同程度的上浮,如果發生8次及8次以上賠款,最終費率浮動系數將上浮至2.43,應交納保費6303.4元,比標准保費上浮3709.4元(詳見右表)。
>>影響
74%的車主可享受優惠
來自北京車險信息平臺的數據顯示,根據《費率浮動方案》,在投保商業車險超過一年的車輛中,約74%的車主在下一年續保時,將在上年保費基礎上享受到不同程度的優惠;另有約1.62%的車主因車輛發生賠款次數超過6次,在下一年度續保時,保費將較上年上浮超過一倍。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